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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93MA7YKFY82R | 建设单位法人:李根岩 |
| 李晋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晋****开发区中心路9号院3号楼103室 |
| ****集团****县100MW(光伏+储能)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3.49567,113.49485,113.4944,113.48976,113.48501,113.48497,113.48547 纬度: 37.33735,37.33734,37.33459,37.33176,37.32894,37.32463,37.3242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2 |
| 市环函〔2023〕3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35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93MA7YKFY82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9MA0KLKXK8B | 验收监测单位:**聚友****公司 |
| ****0105MA0LK9WP8J | 竣工时间:2024-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220kV送出线路起于220kV麒云线68#小号侧Π接点至**光伏升压站,**线路全长2.5km(其中0.2km单回路架设;2.3km双回路架设),曲折系数1.3(航空距离1.7km),**铁塔7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塔基施工、线路架设、临时道路施工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20kV送出线路起于220kV麒云线(现更名为:麒梁线)68#小号侧Π接点至**光伏升压站,**线路全长2.5km(其中0.2km单回路架设;2.3km双回路架设),曲折系数1.3(航空距离1.7km),**铁塔7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塔基施工、线路架设、临时道路施工等。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架空输电线路满足电力设计规范要求,制**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 3.架空线路满足电力设计规范中对跨越物的安全距离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输电线路避让居民区,对地不小于设计规范要求。 4.采取一档跨越梁余河,不在其河流两侧150米范围内立塔基,塔基位置尽量远离河岸 5.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合理选择送电导线结构,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减少电晕现象的发生,降低运营期噪声影响;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清理、地面植被恢复等工作;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测;定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植被进行补植;加强环保认识,杜绝滥捕、滥猎现象。 7.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8.项目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及土地使用权等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调查及查阅施工资料,项目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未在夜间开展施工,运输车辆出场时进行清洗苫盖;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施工土方全部回用,无弃方;现场设有简易沉砂池,用于收集废水,回用于场区降尘和绿化泼洒;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减少了植被破坏面积。已按要求严格落实了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现场辐射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本项目输电线路建设满足电力设计规范。本项目输电线路建设布局合理,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减少了植被破坏面积;各区域施工结束后均进行了植被恢复,现场无裸露地表。运营期定期进行巡查,对未成活植被区域进行补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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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杆塔塔基施工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 回填和场地平整,不产生弃方。施 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环卫部 门指定地点处置。为避免生活垃圾 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作 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 |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生活点的垃圾收集装置,而后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分成堆放,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回填用于植被恢复或用于塔基低洼处填埋用于基面平整。 2、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弃土石及时按要求清运到指定地点。根据现场调查走访,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弃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 1 | 1、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 施工前应对塔基施工的永久和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还原作为植被恢复及绿化用土。原本为裸土地、草地或灌木林地的区域采取复耕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恢复;原本为乔木林地的区域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原先为耕地的塔基区域表土回覆后进行复耕。 2、施工营地区 施工前应对施工营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完毕后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3、牵张场区 选址时避让基本农田及林地。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对牵张场进行植被恢复。牵张场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防止在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作业,避免增大地表扰动范围,造成其他的水土流失危害。 4、施工便道区 施工道路施工临时扩宽或建设时应首先避让乔木林地及植被茂密的灌木林地,占地应尽量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处。在道路内侧或两侧修建排水沟等排洪设施,以防止集水对道路的冲刷,引起新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先地表植被情况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对非耕地区域应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5、运行期对地表裸露区域、植被成活率较低处及时进行补植或补种。 | 1、输电线路施工前对塔位选择进行了优化,优先选择布置在植被稀疏的荒地和地势平整的地方,有效减少了塔基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塔位进行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植被恢复状况良好。 2、施工营地布置在植被稀疏的荒地,剥离的表土堆放在施工营地占地区的指定区域,并采取了苫盖措施。施工完毕后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植被恢复。 4、牵张场选取无植被区设置,目前已进行平整及绿化。 5、施工道路区域已进行平整,并根据原有地表植被情况进行了复耕或生态恢复,部分路段设置了排水沟。6、已制定生态养护计划,巡检发现裸露区域及时补植补栽。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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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 施工前应对塔基施工的永久和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还原作为植被恢复及绿化用土。原本为裸土地、草地或灌木林地的区域采取复耕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恢复;原本为乔木林地的区域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原先为耕地的塔基区域表土回覆后进行复耕。 2、施工营地区 施工前应对施工营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完毕后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3、牵张场区 选址时避让基本农田及林地。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对牵张场进行植被恢复。牵张场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防止在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作业,避免增大地表扰动范围,造成其他的水土流失危害。 4、施工便道区 施工道路施工临时扩宽或建设时应首先避让乔木林地及植被茂密的灌木林地,占地应尽量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处。在道路内侧或两侧修建排水沟等排洪设施,以防止集水对道路的冲刷,引起新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先地表植被情况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对非耕地区域应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5、运行期对地表裸露区域、植被成活率较低处及时进行补植或补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输电线路施工前对塔位选择进行了优化,优先选择布置在植被稀疏的荒地和地势平整的地方,有效减少了塔基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塔位进行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植被恢复状况良好。 2、施工营地布置在植被稀疏的荒地,剥离的表土堆放在施工营地占地区的指定区域,并采取了苫盖措施。施工完毕后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植被恢复。 4、牵张场选取无植被区设置,目前已进行平整及绿化。 5、施工道路区域已进行平整,并根据原有地表植被情况进行了复耕或生态恢复,部分路段设置了排水沟。6、已制定生态养护计划,巡检发现裸露区域及时补植补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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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线路经过耕地、道路等场地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控制限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验收监测,本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最大为698.71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最大为0.2909μT,满足验收执行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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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