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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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云杉苑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询比 |
| 失败公示 |
| 2025年云杉苑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询比(项目编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来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本次询比失败。标书代写 |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日,共4天 |
|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询比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询比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询比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
| 联 系 人: |
翁佳颖、顾凯华 |
| 联系方式: |
021-****1063 |
| 邮箱地址: |
****@chinaccs.cn |
| 询比人: **** |
| 2025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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