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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47
根据《关于做好选定 2025年“**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2025〕14-1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局推荐,****初步审核,现将参与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请于2025年9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流通业发展科。地址:**市**区九阳路55号市商务局,邮编:155100,电话:0469-****153,传真:0469-****156。
附件:2025年**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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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
附件:**市参与“2025年**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企业名单
| 序号 | 销售门店名称/回收企业 | 地址 |
| 1 | 宝****商店 | ****卫生局楼下**路2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