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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社会保障局根据**区本级监管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行政执法工作,经资料报送、自查自评、书面审查、实地审核,并****改革局等7家单位意见,形成了初步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各用人单位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社会保障局反映,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评价的,将按照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相关规定降低或取消其评价等级。
联系电话:0951-****842
附件:2024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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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