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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基地(二期)项目澄清公告一
项目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澄清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内容是针对招标文件中前后描述不一致部分进行澄清,****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理解偏差。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政府采购网(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大化镇红**路107号
联系人:兰工
电 话:0778-****1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路2-4号**园写字楼8楼
联系人:韦智敏
电 话:0778-****211
监督部门:**县建设工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545
2025年8月28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国伟-澄清公告一******创业基地(二期)项目.pdf 附件:[****001]******创业基地(二期)项目.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