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批复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5-08-28 16:36 | |
| 关于**市凉亭河治理方案的批复 | ||
****水利局:
****总院《关于开展2025年拟治理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水总便函〔2024〕623号)相关要求,长江委对《**市凉亭河治理方案》(下简称《方案》)进行复核,省水利厅对修改完善后的治理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基本同意审查意见。根据省厅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凉亭河发源于大别**麓**县趾凤乡老岗村,流经**县趾凤乡、凉亭镇、河塌乡、长铺镇、高岭乡、程岭乡,于高岭乡枫林村枫林咀西侧注入泊湖。河道全长53km,流域面积398km2。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堤防防洪能力偏低;部分河段岸坡冲严重;部分穿堤涵闸等建筑物老化,部分拦河建筑物年久失修阻水严重;水利信息化基础薄弱。为保障流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质量发展,编制凉亭河治理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规划治理河段范围,凉亭河河长53km,有防洪任务未安排治理河长24.96km,《方案》规划治理河长24.96km。
三、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凉亭河沿河趾凤乡、凉亭镇镇区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农村村庄段及一般圩口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一般农田河段维持现状岸顶高程。
四、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以河道治理及岸坡防护为主的防洪治理方案。
五、原则同意投资匡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方案》匡算工程总投资2265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9079.78万元。原则同意资金筹措与防洪工程实施安排意见,超出国家补助范围的投资由你县筹措解决。
六、《关于**县凉亭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水许可〔2025〕8号)已于2025年3月3日印发,下阶段请你局按照本次批复的意见对凉亭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我局备案。
七、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在执行方案过程中,****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紧完善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项目法人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工程监理制度,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全有效。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