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防治院)
地址:**省**市**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2弄1号
法定代表人:张绍军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D2608]
有效期至:2028年6月1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