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致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气体分离设备、800吨花泥、5000吨分子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苏-宿迁-泗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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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致****公司年产10000套气体分离设备、800吨花泥、5000吨分子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分类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8-28
文号 宿环建管表〔2025〕20080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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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致****公司年产10000套气体分离设备、800吨花泥、5000吨分子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致****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致****公司年产10000套气体分离设备、800吨花泥、5000吨分子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高新区**南路西侧、金杨**侧,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须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生产设备,加强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运营中项目须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粉碎干燥、球磨、料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废气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搅拌、捏合、挤条成型、碳化、沉积、储罐废气收集经焚烧炉+SNCR炉内脱硝+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切割、喷塑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漆、喷塑后烘干固化、喷漆后烘干固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配料、预混、搅拌、发泡定型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

粉碎干燥、球磨、料仓、筛分、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花泥配料、预混、混合搅拌、发泡定型、切割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限值;喷漆、喷塑、喷塑后烘干固化、喷漆后烘干固化、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限值,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搅拌、捏合、挤条成型、碳化、沉积、储罐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胺类、苯并[a]芘、甲醛、苯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限值。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施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总量≤4712m3/a、COD≤1.8848t/a、BOD5≤0.8482t/a、SS≤1.3194t/a、氨氮≤0.0377t/a、总氮≤0.0471t/a、总磷≤0.0047t/a。

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废水总量≤4712m3/a、COD≤0.02356t/a、BOD5≤0.0471t/a、SS≤0.0471t/a、氨氮≤0.0236(0.0377)t/a、总氮≤0.0471t/a、总磷≤0.0024t/a。

(二)废气排放:颗粒物≤0.587t/a、苯≤0.2023t/a、甲苯≤0.6759t/a、二甲苯≤0.7192t/a、苯胺类≤0.6734t/a、苯并[a]芘≤7.66E-07t/a、甲醛≤ 0.1363t/a、苯酚≤0.7483t/a、非甲烷总烃≤3.2386t/a、二氧化硫≤0.24t/a、氮氧化物≤3.6524t/a、氨 ≤1.1376t/a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该项目设置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1个,排气筒8根。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五、落实《报告表》**辅料记录进出使用台账,固废管理要求及台账资料,台账原则上要保留5年。

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七、排污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项目运营期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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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