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28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新型铝钎剂、年产5000吨硼酸三甲酯、年产500吨金属焊膏、年产500吨银铜钎剂**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市剡湖街道M2024-11号出让地块(**市剡湖街道纬二**、经二路**业地块)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通过购置反应釜、真空搅拌干燥机、粉碎机、混合机、球磨机、反应精馏塔、甲醇塔、TMB塔等设备,采用合成反应、干燥、粉碎、混合球磨以及酯化精馏等工艺实施钎剂、钎料的生产,预计形成年产3000吨新型铝钎剂、5000吨硼酸三甲酯、500吨金属焊膏、500吨银铜钎剂的生产规模。
6、工程投资:总投资20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 环境 类别 | 保护目标 | 经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经度 | 纬度 | ||||||
| 环境 空气 | 漩泽墅村 | 张墅村 | E120.801754° | N29.617432° | 居住区,约1060人 | 人群 | 二类 环境空气功能区 | 西南 | 479 |
| 大湾村 | 庵基山 | E120.790836° | N29.62877° | 居住区,约1627人 | 西北 | 1720 | |||
| 大湾村 | E120.798390° | N29.630212° | 西北 | 1310 | |||||
| 杨家井 | E120.799989° | N29.633961° | 北 | 1599 | |||||
| 坑下 | E120.805804° | N29.635966° | 北 | 1690 | |||||
| 上王山头 | E120.804584° | N29.629225° | 北 | 959 | |||||
| 白沙地村 | ****小学 | E120.799615° | N29.601312° | 学校 | 南 | 2049 | |||
| ****中心幼儿园 | E120.802114° | N29.599827° | 学校 | 南 | 2144 | ||||
| 后王村 | E120.795716° | N29.613554° | 居住区,约1799人 | 西南 | 1202 | ||||
| 岩后村 | E120.789753° | N29.619371° | 西 | 1539 | |||||
| 姚家山 | E120.800237° | N29.613791° | 西南 | 826 | |||||
| 白沙地村 | E120.795867° | N29.603924° | 西南 | 1946 | |||||
| 菜花岭 | E120.798788° | N29.606881° | 西南 | 1518 | |||||
| 陶家 | E120.797896° | N29.599254° | 南 | 2322 | |||||
| 周家 | E120.795306° | N29.605784° | 西南 | 1807 | |||||
| 城夹岙 | E120.803615° | N29.601073° | 南 | 1982 | |||||
| 张家 | E120.793652° | N29.616192° | 西 | 1238 | |||||
| 戴望村 | ****学校 | E120.808936° | N29.609777° | 学校 | 南 | 1016 | |||
| 山头等 | E120.805525° | N29.609683° | 居住区,约701人 | 南 | 1008 | ||||
| 马家村 | E120.809247° | N29.606484° | 南 | 1381 | |||||
| 戴望村 | E120.810888° | N29.602182° | 南 | 1882 | |||||
| 下剡坑 | E120.811131° | N29.598673° | 南 | 2268 | |||||
| 荷花坪村 | 荷花坪村 | E120.815471° | N29.611905° | 居住区,约654人 | 东南 | 1105 | |||
| 东塘村 | 东塘村 | E120.820534° | N29.618143° | 居住区,约413人 | 东 | 1259 | |||
| 山头顶 | E120.825105° | N29.612659° | 东南 | 1840 | |||||
| 里坂村 | ****中心 | E120.816243° | N29.626071° | 学校 | 东北 | 1081 | |||
| ****学校 | E120.816736° | N29.63107° | 学校 | 东北 | 1498 | ||||
| ****学校 | E120.813839° | N29.625847° | 学校 | 东北 | 884 | ||||
| 里坂村 | E120.813882° | N29.627227° | 居住区,约2716人 | 东北 | 994 | ||||
| 周家湾 | E120.815105° | N29.623198° | 东北 | 828 | |||||
| 严坑新村 | E120.819869° | N29.632767° | 东北 | 1839 | |||||
| 沙园村 | 沙园村 | E120.810706° | N29.639075° | 居住区,约1254人 | 北 | 2072 | |||
| 后璋村 | 后璋村 | E120.793616° | N29.6377° | 居住区,约1048人 | 西北 | 2261 | |||
| 新大洋村 | 四亩岭 | E120.791016° | N29.614553° | 居住区,约1510人 | 西 | 1543 | |||
| 新大洋村 | E120.785022° | N29.615438° | 西 | 2060 | |||||
| 竹筱湾 | E120.784367° | N29.623534° | 西 | 2092 | |||||
| 柿树湾村 | E120.784912° | N29.627614° | 西北 | 2170 | |||||
| **村 | E120.786126° | N29.62983° | 西北 | 2171 | |||||
| 岭下 | E120.781159° | N29.615756° | 西 | 2416 | |||||
| 马家山 | E120.780998° | N29.609292° | 西南 | 2669 | |||||
| 钱塘村 | 钱塘村 | E120.786111° | N29.600705° | 居住区,约1056人 | 西南 | 2819 | |||
| 八何洋村 | 八里洋村 | E120.821049° | N29.635229° | 居住区,约1335人 | 东北 | 2120 | |||
| 何家村 | E120.828656° | N29.627931° | 东北 | 2239 | |||||
| 外漩村 | E120.817564° | N29.641989° | 东北 | 2584 | |||||
| 艇湖社区 | 艇湖社区 | E120.827730° | N29.617062° | 居住区,约1100人 | 东 | 1963 | |||
| ****保健院 | E120.821501° | N29.605002° | 医院 | 东南 | 2065 | ||||
| ****社区 | E120.814549° | N29.59807° | 居住区,约5370人 | 南 | 2417 | ||||
| 北郊社区 | E120.817587° | N29.596681° | 居住区,约4518户 | 东南 | 2667 | ||||
| 东浦社区 | 东浦社区 | E120.828251° | N29.597617° | 居住区,约1700户 | 东南 | 3114 | |||
| 东浦幼儿园 | E120.828305° | N29.597174° | 学校 | 东南 | 3155 | ||||
| ****集团东圃校区 | E120.828411° | N29.596732° | 学校 | 东南 | 3199 | ||||
| 地表水 | 曹娥江 | 地表水体 | 水体 | Ⅲ类 水质功能区 | 东 | 2300 | |||
| 地下水 | 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 ||||||||
| 土壤 | 厂区占地范围内用地 | 土壤 | 土壤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 / | / | |||
| 厂区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等 | 土壤 | 土壤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 / | / | ||||
| 厂区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学校用地等 | 土壤 | 土壤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 / | / | ||||
| 厂区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的农用地等 | 土壤 | 土壤 | GB15618-2018其他农用地 | / | / | ||||
| 生态 | 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
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放曹娥江。
本项目不属于污水直排企业,因此,只要企业加强管理,本项目外排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⑵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废水集中收集,严格科学管理、精心操作,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在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非正常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如废水处理区、储罐区、生产装置区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因此,企业应切实做好废水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工作,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实施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影响均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等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叠加现状本底浓度后区域落地浓度预测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为使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杜绝超标排放情况产生,企业必须做好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坚决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项目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待装置修复后再投入生产,以防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⑴优先选择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⑵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⑶合理布置车间平面,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中部;⑷车间正常生产时采用关窗作业;⑸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⑹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⑺对噪声源强较高的风机和水泵可配套隔声罩或者隔声挡板。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贡献值在厂界处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储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固废经以上合理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
在加强三废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测制度及制定应急预案等相应措施后,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园区内,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地下水出口,无珍稀动植物**。根据分析,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废气在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厂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出路。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居民。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1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三界镇工业集聚区瑞新路8号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5-****1929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7262
E-mail:****@qq.com
环评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0980
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众可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查阅环评全本。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