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请示》(开农业农村〔2024〕196号)要求,现将公开遴选**县2024****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加快畜牧业科技创新、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县畜禽养殖现代化水**科学化水平,助力乡村**战略实施。
二、遴选范围
从全县畜牧养殖企业、******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中遴选5****基地,带头应用畜禽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标准化圈舍建设等新技术,提供必要的科技示范条件,配合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养殖场(户)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三、项目资金
项目补助资金共10万元,****基地5个,每个基地补助2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具备的条件
(1)达到《**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确定的畜禽养殖规模标准,并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等手续;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2)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严重违法记录;企业负责人重视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示范推广工作,能够承办现场示范观摩,为周边养殖户提供技术示范服务,带动增产增效。
2.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组织****基地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
(3****基地初步名单确定后,****中心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填写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生产场地、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照片等资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基地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补贴资金投资计划、试验示范及效果分析等)。
3.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能证明其畜牧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28日—9月4日,****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廖颜,联系电话:182****0448。
附件:**县2024****基地申报表
**县2024****基地申报表
| 基地名称 |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基地地址 | |||
| 基地情况(基本情况、生产规模、经营、技术、服务等方面) | 申报人(签字): | ||
| 所在村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中心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