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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自然资(籍)告〔2025〕2号
依据****提出土地确权申请及土地权属来源说明,该宗地位于**县707****政府段)。经我局对该宗地材料审核,现将该宗地土地权属性质、界址、面积、用途、沿用时间等公布如下:
1.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面积:2354.93平方米;
3.现状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
4.沿用时间:****政府《关于同意扩建红花市场设计规划的批复》钟政发〔1987〕35****政府《****政府征用土地报告的批复》钟政发〔1987〕40号;
5.四至界址:东邻通道,南邻道路,****人民政府用地,北邻通道。
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拟确定该宗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政府办理确权审批及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界址调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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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黄正田 联系电话:077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