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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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5****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

标(包)段名称

2025****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标(包)段编号

****001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为:

3.1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5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投票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4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3.2、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8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投票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3.3、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10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投票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不超过本项目总资金)。

3.4、按照相关服务规范进行验收,工作量按照要求完成后进行一次民意测评,对服务进行投票满意度达到80%的为合格项目,正常支付服务费用;满意度低于80%的为不合格项目,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评议满意度达到80%以上支付服务费用;如重新评议满意度仍低于80%的,由社区依据项目协议中满意率不合格相关约定条款进行处置和结项。

更正为:

3.1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40%;

3.2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50%时,对服务进行中期评估达标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未达标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3.3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10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不超过本项目总资金)。

(二)原公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30时,更正为:2025年09月03日10:30时。标书代写

(三)原公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30时,更正为:2025年09月03日10:30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方式

028-****8680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牟老师

联系方式

028-****8918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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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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