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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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5****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包)段名称 |
2025****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
| 标(包)段编号 |
****001 |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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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为: 3.1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5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投票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4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3.2、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8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投票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3.3、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10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投票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不超过本项目总资金)。 3.4、按照相关服务规范进行验收,工作量按照要求完成后进行一次民意测评,对服务进行投票满意度达到80%的为合格项目,正常支付服务费用;满意度低于80%的为不合格项目,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评议满意度达到80%以上支付服务费用;如重新评议满意度仍低于80%的,由社区依据项目协议中满意率不合格相关约定条款进行处置和结项。 更正为: 3.1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40%; 3.2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50%时,对服务进行中期评估达标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未达标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3.3合同约定工作量进行到100%时,对服务进行评议满意率达到80%的,支付服务费用合同价的30%;满意率低于80%的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支付服务费(不超过本项目总资金)。 (二)原公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30时,更正为:2025年09月03日10:30时。标书代写 (三)原公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30时,更正为:2025年09月03日10:30时。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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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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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 |
| 联系人 |
冯老师 |
| 联系方式 |
028-****8680 |
| 代理机构 |
**** |
| 联系人 |
牟老师 |
| 联系方式 |
028-****8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