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沈家营镇东王化营村西侧B—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审批
北京-北京-延庆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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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市**县沈家营镇东王化营村西侧B—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2015)001号

**市**县沈家营镇东王化营村西侧B—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市**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3.832667万平方米,共分两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沈韩路,西至八峪路,南至延硫路,北至八峪路,位于地块内北侧。

二期建设范围:**沈韩路,西至八峪路,南至延硫路,北至八峪路,位于地块内南侧。

二、建设内容(以最终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8.93254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B-1#、B-2#、B-3#、B-4#、B-5#、B-6#、B-7#、B-8#、B-9#、B-10#、B-11#、B-12#、B-13#、B-14# ;

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甲-2#、甲-3#、甲-4#、甲-5#、甲-6#;

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站(建筑面积335.37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3#楼二层),****委员会(建筑面积195.59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4#楼二层),其他商业服务 (建筑面积1527.81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5#二层和三层共1527.8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49.07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2#楼地下一层188.31平方米及二层169.48平方米和甲-3#楼首层91.28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1605.29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2#楼二层165.89平方米,甲-4#楼首层82.50平方米和甲-5#楼地下一层1356.90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82.48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5#楼首层),****中心(建筑面积184.92平方米,位于甲-4#楼首层和二层),菜市场(建筑面积172.96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5#楼首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837.03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2#楼首层155.71平方米和地下一层22.24平方米;甲-3#楼首层153.44平方米和地下一层22.24平方米;甲-4#楼首层197.96平方米和地下一层24.40平方米;甲-5#楼地下10.66平方米;甲-6#楼168.64平方米和地下81.74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建筑面积147.31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4#地下一层),密闭清洁站(建筑面积124.75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2#楼首层),公厕(建筑面积80.88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3#首层),再生**回收点(建筑面积45.14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2#楼首层),中水泵房(建筑面积59.78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3#楼地下一层),生活水泵房(建筑面积128.53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3#楼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98.56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5#首层),警务工作站(建筑面积50.43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5#楼二层),邮政所(建筑面积225.43,位于B-05地块甲-5#首层)自行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建筑面积168.40,结合景观设置);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6869.7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8831.36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11587.436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14年10月至 2015年12月 。

二期建筑面积4.900127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B-15#、B-16#、B-17#、B-18#、B-19#、B-20#;

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甲-1#;

公共服务设施:其他商业服务 (建筑面积930.78平方米,位于B-05地块甲-1#楼首层二层共930.7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9254.2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10330.33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6356.524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15年4月至 2016年6月。
三、拆迁进度

无拆迁。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B1#楼~B14#****社区卫生服务站,****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文体活动站,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其他商业服务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自行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B1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遮挡。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B15#~B20#住宅楼应与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自行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B2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遮挡。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五、物业管理区域:

本项目共分1个物业管理区,其四至为:**沈韩路,西至八峪路,南至延硫路,北至八峪路。





建设单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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