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舜泽园(南菜园二区三期)4#-9#住宅楼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变更) |
| 编号:**** 舜泽园(南菜园二区三期)4#-9#住宅楼工程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市**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3.8万平方米。 建设范围:**百莲路;****小学;南至菜园街;北至南菜园二区三期10#住宅楼。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38123.3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4#—9# ; 公共服务设施 1#—3#公共配套用房、商业服务、综合文体活动场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电站、有线电视机站、燃气调压箱,与住宅同期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736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2067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9月20日 至 2008年10月25日 。 三、拆迁进度 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已全部拆迁完毕,目前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4#—9#住宅楼应与 1#—3#公共配套用房、商业服务、综合文体活动场地 公共服务设施、供暖分水站、供电管线、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9#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注:编号为**(2008)1号的舜泽园(南菜园二区三期)4#住宅楼等26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现变更为舜泽园(南菜园二区三期)4#-9#住宅楼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编号:****]和舜泽园(南菜园二区三期)10#-25#住宅楼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编号:**(2009)2号]。编号为:**(2008)1号)的原项目建设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