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县水源**侧土地储备项目A-2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R53托幼用地(配建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建设方案 |
| **(2017)8号-1 **市**县水源**侧土地储备项目A-2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R53托幼用地(配建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市**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37168.34 万平方米,共分 四 期开发建设。 一期建设范围: 四至为:****生态园内环西路,西至**生态园三号路,南至**生态园一号路,北至**生态园二号路。 四至为:****路,西至橡树湾住宅小区,南至**生态园一号路,北至橡树湾住宅小区。 二期建设范围: 四至为:****生态园三路,西至滨河路,南至**生态园一号路,北至**生态园二号路。 三期建设范围: 四至为:****路,西至滨河路,南至潮**路,北至**生态园一号路。 四期建设范围:A-10、A-14、A-12地块 A-10、A-14地块 四至为:****生态园内环东路,西至内环西路,南至**生态园一号路,北至**生态园二号路。 A-12地块 四至为:****生态园内环西路,西至滨河路,南至**生态园二号路,北至**生态园七号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24004.22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21地块1#住宅楼(9545.76平方米)、2#住宅楼(14190.69平方米)、3#商业楼(含配套公建)(2548.05平方米)、4#住宅楼自住商品房(13334.36平方米)、5#住宅楼(9527.93平方米)、6#商业楼(含配套公建)(6051.3平方米)、7#商业楼(1100.94平方米)、DK-1#地下车库(含人防交通干(支)道10)(16825.78平方米);A-15地块8#住宅楼自住商品房(13334.36平方米)、9#住宅楼(7130.81平方米)、10#商业楼(1158.63平方米)、11#商业楼(含配套公建)(2193.56平方米)、12#住宅楼(14147.53平方米)、DK-2#地下车库(12643.32平方米);幼儿园2376平方米(以最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 公共服务设施: ****服务站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3#商业楼首层);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3#商业楼4层);综合文体活动场所用地面积500平方米(位于:A-15、A-21地块中心绿地内);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3#商业楼首层,****菜市场);居委会建筑面积9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3#商业楼4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3#商业楼4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A-21地块1#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存自行车处建筑面积共1757.25平方米,(位于:2#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9.43平方米、4#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33.37平方米、8#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14.45平方米、9#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建筑面积26959.5平方米(位于:A-15地块内地下、A-21地块内地上及地下) ;幼儿园2376平方米(以最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3#商业楼首层厕所可对外使用);开闭站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位于:A-15地块11#商业楼首层、二层);高基配电室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DK-1#车库地下一层);低基配电室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位于:A-21地块6#商业楼首层);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面积约49平方米(位于:A-15、A-21地块分散布置);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建筑面积33平方米(位于:A-15、A-21地块内地下室);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1485.43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 11117.6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15年11月至 2018年6月。 二期建筑面积129642.84平方米 建设内容:商业办公A-25地块13#商业办公楼(27065.67平方米)、14#商业楼(2204.26平方米)、15#办公楼(25083.1平方米)、DK-3#车库(15114.61平方米);A-18地块16#商业楼(1415.37平方米)、17#办公楼(21754.35平方米)、18#商业办公楼(23245.3平方米)、DK-4#车库(13539.23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无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5390.53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9211.3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5087.02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6年3月至 2018年10月。 三期建筑面积144074.35平方米 建设内容:商业办公1#商业办公楼(6744.19平方米)、2#商业办公楼(6742.82平方米)、3#商业楼(1206.15平方米)、4#商业楼(832.32平方米)、5#商业楼(828.55平方米)、6#商业楼(1266.81)、7#商业楼(843.79平方米)、8#商业楼(973.37平方米)、A-28地块地下车库(4755.87平方米)、 9#商业办公楼(8218.16平方米)、10#商业办公楼(6037.58平方米)、11#商业办公楼(8174.44平方米)、12#-A商业楼(2011.07平方米)、12#-B商业楼(601.63平方米)、12#-C商业楼(559.98平方米)、12#-D商业楼(601.63平方米)、13#-A商业楼(2436.2平方米)、13#-B商业楼(749.4平方米)、13#-C商业楼(709.28平方米)、13#-D商业楼(803.91平方米)、14#-A商业楼(2011.07平方米)、14#-B商业楼(601.63平方米)、14#-C商业楼(559.98平方米)、14#-D商业楼(601.63)、A-26地块地下车库(10728.37平方米)、15#商业办公楼(6142.7平方米)、16#商业办公楼(6424.95平方米)、17#商业办公楼(6136.64平方米)、18#-A商业楼(2011.07平方米)、18#-B商业楼(601.63平方米)、18#-C商业楼(559.98平方米)、18#-D商业楼(601.63平方米)、19#-A商业楼(2435.67平方米)、19#-B商业楼(749.38平方米)、19#-C商业楼(709.28平方米)、19#-D商业楼(798.43平方米)、20#-A商业楼(2437.48平方米)、20#-B商业楼(749.4平方米)、20#-C商业楼(709.28平方米)、20#-D商业楼(798.43平方米)、A-19地块地下车库(8953.65平方米)、 21#商业办公楼(6282.38平方米)、22#商业办公楼(6342.64平方米)、23#商业楼(1490.6平方米)、24#商业楼(1281.98平方米)、25#商业楼(1218.95平方米)、26#商业楼(1316.51平方米)、27#商业楼(1350.87平方米)、28#商业楼(1311.07平方米)、A-11地块地下车库(4522.71平方米)、29#商业楼(8533.71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无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45048.03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21028.5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89093.14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5年9月至 2018年12月。 四期地上建筑面积139565平方米(以最终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建设内容:商业、办公 计划建设时间: 2018年12月8日开工,2022年10月竣工验收。 三、拆迁进度 拆迁已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一期A-15、A-21地块住宅和商业及配套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注:幼儿园竣****公司与**区教委签订《**市居住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协议书》执行。) 最后一栋10#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同时由小区内道路隔离。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二期项目: 二期A-18、A-25地块办公和商业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8#商业办公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一期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同时由小区内道路隔离。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3、三期项目: 三期A-11地块、A-19地块、A-20地块、A-26地块、A-28地块办公和商业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29#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四期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同时由小区内道路隔离。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3、四期项目: 四期A-10、A-14、A-12地块办公和商业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四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同时由小区内道路隔离。 如四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五、物业管理区域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其中: 物业管理区域一区,物业管理用房位于3#商业楼、1#住宅地下车库位置,四至为:****生态园内环西路、南至**生态园一号路、西至滨河路、北至**生态园二号路。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207年12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