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古北水镇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二期项目建设方案 |
| **(2017)7-2号 **县古北水镇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二期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市**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238779.14 平方米,共分 三 期开发建设。其中: 一期建设范围:GS-11地块 GS-11地块1#-18#住宅楼、19#商业服务楼与20#门卫室、21#垃圾站。 四至分别为:**次二路,南至主一路,西至次一路,北至古北水镇景区; 二期建设范围:GS-26地块 GS-26地块1#-13#、15#-32#、34#-43#住宅楼和14#公共配套楼、33#公共配套楼、垃圾站。 四至分别为:**司马台村土地,南至司马台村土地,西至司马台村土地,北至司马台村土地。 三期建设范围:GS-22地块、GS-23地块、GS-25地块 GS-22地块50#-54#住宅楼;GS-23地块44#-49#住宅楼;GS-25地块55#-63#住宅楼。 四至分别为:**司马台村土地,南至司马台村土地,西至司马台村土地,北至司马台村土地。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69065.61平方米 建设内容: GS-11地块1#住宅楼(7548.93平方米)、GS-11地块2#住宅楼(6925.62平方米)、GS-11地块3#住宅楼(6925.62平方米)、GS-11地块4#住宅楼(6925.62平方米)、GS-11地块5#住宅楼(7179.62平方米)、GS-11地块6#住宅楼(1925.96平方米)、GS-11地块7#住宅楼(2550.58平方米)、GS-11地块8#住宅楼(1917.86平方米)、 GS-11地块9#住宅楼(1285.13平方米)、GS-11地块10#住宅楼(2550.58平方米)、GS-11地块11#住宅楼(2878.23平方米)、GS-11地块12#住宅楼(2563.99平方米)、GS-11地块13#住宅楼(2550.58平方米)、GS-11地块14#住宅楼(1599.94平方米)、GS-11地块15#住宅楼(2550.58平方米)、GS-11地块16#住宅楼(2563.99平方米)、GS-11地块17#住宅楼(3196.73平方米)、GS-11地块18#住宅楼(3196.73平方米)、GS-11地块19#商业服务楼(2178.32平方米)、GS-11地块20#门卫(6平方米)、GS-11地块21#垃圾站(45平方米)。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服务站(50平方米,位于1#住宅楼地下一层);文体活动站(200平方米,位于1#住宅楼地下一层);综合文体活动场地(500平方米,位于14#住宅楼北侧);商业服务(2060.32平方米,位于19#商业服务楼地上一层与二层);****委员会(90平方米,位于19#商业服务楼地上二层);物业管理用房(397平方米,其中297平方米位于1#住宅楼地下一层,100平方米位于1#住宅楼地上一层与二层);公厕(28平方米,位于19#商业服务楼地上二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设备用房(360平方米,位于1#楼地下一层,水泵房300平方米,通信机房20㎡,消防安防控制室40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45平方米,位于5#楼北侧)。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18826.4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7212.13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2014年7月20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竣工。 二期建设面积152462.02平方米 建设内容: GS-26地块1#住宅楼(4669.28平方米)、GS-26地块2#住宅楼(4669.28平方米)、GS-26地块3#住宅楼(3178.25平方米)、GS-26地块4#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5#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6#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7#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8#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9#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10#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11#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12#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13#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14#公共配套楼(4008.18平方米)、GS-26地块15#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16#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17#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18#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19#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20#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21#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22#住宅楼(2106.08平方米)、GS-26地块23#住宅楼(3146.55平方米)、GS-26地块24#住宅楼(8043.1平方米)、GS-26地块25#住宅楼(7295.74平方米)、GS-26地块26#住宅楼(7300.22平方米)、GS-26地块27#住宅楼(3151.72平方米)、GS-26地块28#住宅楼(2369.43平方米)、GS-26地块29#住宅楼(8684.97平方米)、GS-26地块30#住宅楼(8684.97平方米)、GS-26地块31#住宅楼(8684.97平方米)、GS-26地块32#住宅楼(3159.73平方米)、GS-26地块33#公共配套楼(594.27平方米)、GS-26地块34#住宅楼(2369.43平方米)、GS-26地块35#住宅楼(2369.43平方米)、GS-26地块36#住宅楼(3551.27平方米)、GS-26地块37#住宅楼(2108.05平方米)、GS-26地块38#住宅楼(2108.05平方米)、GS-26地块39#住宅楼(2369.43平方米)、GS-26地块40#住宅楼(2369.43平方米)、GS-26地块41#住宅楼(2730.22平方米)、GS-26地块42#住宅楼(2730.22平方米)、GS-26地块43#住宅楼(2730.22平方米)、垃圾站(31平方米)。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服务站(100平方米,位于14#公共配套楼地下二层);文体活动站(1000平方米,位于14#公共配套楼地下2-3层);综合文体活动场地(2000平方米,共6处,位于4#楼南侧、5#楼北侧、15#楼东北侧、27#住宅楼西侧、34#住宅楼东南侧、35#住宅楼东北侧);****菜市场)(1000平方米,位于33#公共配套楼一层和二层和14#公共配套楼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和地上二层);****中心(160平方米,位于14#公共配套楼地下二层);****委员会(190平方米,位于14#公共配套楼地上二层);物业管理用房(150平方米,位于14#公共配套楼地上二层和地下二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停车场库;配电室(690平方米,位于33#楼地下一层和14#公共配套楼地下一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00平方米,位于14#公共配套楼地下一层);垃圾分类投放站(150平方米,小区内随景观设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35144.51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32949.6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16 年 5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期建筑面积 17251.51平方米 建设内容: GS-23地块44#住宅楼(839.67平方米)、GS-23地块45#住宅楼(1611.74平方米)、GS-23地块46#住宅楼(1611.74平方米)、GS-23地块47#住宅楼(236.51平方米)、GS-23地块48#住宅楼(1226.1平方米)、GS-23地块49#住宅楼(915.38平方米)、GS-22地块50#住宅楼(243.10平方米)、GS-22地块51#住宅楼(610.99平方米)、GS-22地块52#住宅楼(724.17平方米)、GS-22地块53#住宅楼(1310.68平方米)、GS-22地块54#住宅楼(964.85平方米)、GS-25地块55#住宅楼(1355.56平方米)、GS-25地块56#住宅楼(453.33平方米)、GS-25地块57#住宅楼(349.43平方米)、GS-25地块58#住宅楼(227.95平方米)、GS-25地块59#住宅楼(227.95平方米)、GS-25地块60#住宅楼(931.32平方米)、GS-25地块61#住宅楼(1808.16平方米)、GS-25地块62#住宅楼(1149.70平方米)、GS-25地块63#住宅楼(453.18平方米) 公共服务配套:无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2297.63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9203.29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16 年 6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项目内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建设顺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楼-18#住宅楼、19#商业服务楼与20#门卫室、21#****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委员会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用房等市政公用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1#-13#、15#-32#、34#-43#住宅楼和14#公共配套楼、33#公共配套楼、****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民委员、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等市政公用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2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3、三期项目 44#住宅楼-63#住宅楼应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6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五、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两 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 一区:GS-11地块1#-21#楼,西至次一路,**次二路,南至主一路,北至古北水镇景区。 二区:GS-22、GS-23、GS-25、GS-26地块1#-63#楼,西至司马台村土地,**次二路,南至司马台村土地,北至司马台村土地。 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