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溪翁庄MY02-0201-6001地块(原圆明三园C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建设方案 |
| **(2019)1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市**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京规自(密)综审函[2019]0017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288059.0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0128.99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50128.99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37930.02平方米,共分三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溪翁庄镇,四至范围:用地北侧及南侧为公共绿地,西侧距离引水渠调节池约200—430m,东侧紧邻规划但未建设道路。 。 计划建设时间为2020年 3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31899.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1546.21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71546.21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0353.63平方米。 ****社区****中心、200.03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P-1#配套服务楼地上二层;公共厕所、70.17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P-1#配套服务楼地上一层;****便利店)、58.34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P-1#配套服务楼地上一层;菜市场、144.08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P-1#配套服务楼地上一层;****回收站、15.3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P-1#配套服务楼地上一层;****服务站、120.10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2#住宅楼一层;其他商业、1527.48平方米、建设位置:位于P-2#配套楼地下一层、地上三层、五层、六层;物业服务用房、163.72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2#配套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50.08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2#配套楼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室外运动场地(一期)、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11#楼南侧;地库B区换热站、186.59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车库二层;燃气调压柜(箱)、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14#楼北侧;居民汽车场库A区、1942.84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居民汽车场库B区、24452.51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2#楼存自行车处、674.96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2#楼地下一层;P-1#楼存自行车处、288.8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1#楼地下一层;地库A区固定通信设备间、53.81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车库内;地库A区固定通信机房、80.23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车库内;地库A区宏蜂窝基站机房、32.08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车库内;地库A区有线电视机房、33.2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车库内;地库B区配电室、342.39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车库;地库B区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1.5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车库;再生**回收点、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12#楼西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一期)、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设位置:共三个收集点,分别设置于小区中;雨水调蓄设备(一期)、/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7#楼北侧;透水铺装(一期)、用地面积3459.04平方米、建设位置:建设分期内,室外分散设置;P-2#配套服务楼配电室、171.17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2#配套服务楼地下一层;下凹式绿地(一期)、用地面积9885.43平方米、建设位置:建设分期内,室外分散设置;地库B区室内覆盖系统机房、31.92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低层住宅存自行车处(一期)、/平方米、建设位置:低层住宅67户设置在自家门前。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03月0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二期建筑面积101225.5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277.47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52277.47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48948.08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托老所、800.96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3#配套楼地上一层、二层、三层;老年活动场站、200.01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3#配套楼地上一层;室外运动场地(二期)、用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40#楼北侧、64#楼北侧;****车站、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63#楼北侧;地库C区换热站、222.8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车库二层;居民汽车场库C区、23838.19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P-3#楼存自行车处、362.48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P-3#楼地下一层;地库C区配电室、342.34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车库;地库C区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4.67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车库;雨水调蓄设备(二期)、/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64#楼北侧;63#楼存自行车处、44.74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63#楼地下一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二期)、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设位置:共一个收集点,设置于小区中;透水铺装(二期)、用地面积3084.03平方米、建设位置:建设分期内,室外分散设置;下凹式绿地(二期)、用地面积8813.72平方米、建设位置:建设分期内,室外分散设置;地库C区室内覆盖系统机房、32.00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低层住宅存自行车处(二期)、/平方米、建设位置:低层住宅151户设置在自家门前。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0年10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 三期建筑面积54933.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305.31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6305.31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8628.31平方米。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居民汽车场库D区、14083.24平方米、建设位置:设置于地下二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三期)、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设位置:共一个收集点,设置于小区中;透水铺装(三期)、用地面积1469.93平方米、建设位置:建设分期内,室外分散设置;下凹式绿地(三期)、用地面积4200.85平方米、建设位置:建设分期内,室外分散设置;低层住宅存自行车处(三期)、/平方米、建设位置:低层住宅108户设置在自家门前。 本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位置/。 本期代征绿化/、/平方米、建设位置/。 计划建设时间:2021年10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6#住宅楼、17#住宅楼、18#住宅楼、19#住宅楼、24#住宅楼、25#住宅楼、26#住宅楼、27#住宅楼、28#住宅楼、29#住宅楼、30#住宅楼、31#住宅楼、32#住宅楼、34#住宅楼、33#住宅楼、P-1#配套服务楼、P-2#配套服务楼、地下车库A区、地下车库B****服务中心、****便利店)、菜市场、****回收站、****服务站、其他商业、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一期)、居民汽车场库A区、居民汽车场库B区、2#楼存自行车处、P-1#楼存自行车处、再生**回收点、低层住宅存自行车处(一期)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地库B区换热站、燃气调压柜(箱)、地库A区固定通信设备间、地库A区固定通信机房、地库A区宏蜂窝基站机房、地库A区有线电视机房、地库B区配电室、地库B区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一期)、雨水调蓄设备(一期)、透水铺装(一期)、P-2#配套服务楼配电室、下凹式绿地(一期)、地库B区室内覆盖系统机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2.二期项目 20#住宅楼、21#住宅楼、22#住宅楼、23#住宅楼、35#住宅楼、36#住宅楼、37#住宅楼、38#住宅楼、39#住宅楼、40#住宅楼、41#住宅楼、42#住宅楼、43#住宅楼、44#住宅楼、45#住宅楼、46#住宅楼、47#住宅楼、48#住宅楼、49#住宅楼、62#住宅楼、63#住宅楼、64#住宅楼、65#住宅楼、66#住宅楼、P-3#配套服务楼、地下汽车库C区应与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室外运动场地(二期)、****车站、居民汽车场库C区、P-3#楼存自行车处、63#楼存自行车处、低层住宅存自行车处(二期)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库C区换热站、地库C区配电室、地库C区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雨水调蓄设备(二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二期)、透水铺装(二期)、下凹式绿地(二期)、地库C区室内覆盖系统机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4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3.三期项目 50#住宅楼、51#住宅楼、52#住宅楼、53#住宅楼、54#住宅楼、55#住宅楼、56#住宅楼、57#住宅楼、58#住宅楼、59#住宅楼、60#住宅楼、61#住宅楼、67#住宅楼、68#住宅楼、地下汽车库D区、69#住宅楼应与居民汽车场库D区、低层住宅存自行车处(三期)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三期)、透水铺装(三期)、下凹式绿地(三期)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5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具体范围用地北侧及南侧为公共绿地,西侧距离引水渠调节池约200—430m,东侧紧邻规划但未建设道路。 。 建设单位:**** 2019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