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一家为********广场2号楼9楼办公场地提供装修服务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控制价:50万元(不含50万元)。
(二)确定的单位数量:一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未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情况;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采购回避原则:供应商不得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单位;供应商原则上与采购事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利益或经济纠纷等情况;****公司的市场化竞争对手、法律诉讼对手等对立立场的他方不存在与采****公司产生损失的过往或当下的**关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12:00(**时间)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或通过邮箱发送前述资料扫描件获取比选文件(电子文件)。
(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省**市**区五冶大厦C区26楼会议室二。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4时00分(**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时间:2025年9月1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市**区五冶大厦C26楼会议室二。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区五冶大厦C区26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1914
邮箱地址:****@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