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二期)。
二、项目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等文件要求,本次排查任务为**区2946.5亩、**区16933.41亩、**市5851.9亩、**市17052.4亩、**县8566.07亩、**县4589.22亩、**县5700.54亩的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工作,工作内容包括:
(1)多渠道收集土壤调查和监测数据、污染源信息和其他基础资料,初步研判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
(2)通过航拍、现场查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方式对污染成因做出定性判别,进行污染成因初步排查判断;
(3)对于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开展补充调查监测,排查可能污染源,综合分析确定污染源,对土壤、农产品样品,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等输入因素样品,作物移除、地表径流、地下渗滤等输出因素样品进行补充调查监测;
(4)开展成果集成,识别并确定的现存污染源/途径,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的源清单,编制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报告,汇总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数据并制作图集,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及耕地污染源头管控对策和建议。
三、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报价人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报价授权函、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问比价响应函(见附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询问比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2025年9月4(星期四)18时(**时间)。
(2)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广场西路49号4号办公楼4层二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059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