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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的通知》(****)要求,参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通过机构申请,我局采取书面材料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现对通过审核的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存在异议,请向**市****反映,受理电话0598-****340。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
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 序号 | 托育机构名称 | 地址 | 收费标准(单位:元) | 备注 |
| 1 | 建****中心 | **县水南商会大厦1楼 | 乳儿班:2560;托小班:1280;托大班:1280;伙食费:300 | |
| 2 | ****中心 | **县濉城镇**北路16号 | 乳儿班:2500;托小班:1298;托大班:1298;伙食费: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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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