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17158K | 建设单位法人:柏超 |
| 田多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地区和布克赛尔县与**县交界处 |
| ****地区白杨河引水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县 |
| 经度:84.88505 纬度: 46.503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04-08 |
| 新环自函〔2009〕1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8600 |
| 1977.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417158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维吾****评估中心 |
| 126********580240J | 验收监测单位:**绿格洁瑞****公司 |
| 916********8769623 | 竣工时间:2017-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318qgi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为和布****工业园****电厂供水。****园区的建设,白杨河引水工程供水设计保证率为95%,近期2015年设计供水量为3700×104m3,至设计水平年2020年设计供水量为4813×104m3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为和布****工业园****电厂供水。****园区的建设,白杨河引水工程供水设计保证率为95%,近期2015年设计供水量为3700×104m3,至设计水平年2020年设计供水量为4813×104m3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库****水库,具有季调节性能,属中型Ⅲ等工程,水库由砼面板沙砾石坝、输水隧洞(长1200m)、发电隧洞、溢**、导流冲砂隧洞组成。水库库容4463×104m3,最大坝高68.57m。输水****水库取水首部引水隧洞,终点在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总长117.489km,其中管道干线在桩号97+058km处分为两条支线,一条****电厂,地理坐标为东经86°03'55",北纬46°25'51",****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5°58'17",北纬46°29'39" | 实际建设情况:白杨河****水库及输水管道工程组成,****水库总库容为4463×104m3,死库容912×104m3,兴利库容3233×104m3,调洪库容318×104m3,死水位931m,正常蓄水位955.14m,坝顶长310m,坝顶高程958.68m,坝宽8m,最大坝高62.01m,防浪墙顶高程959.88m。****水库****水库,属中型Ⅲ等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包括大坝、溢**、导流冲砂洞等,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工程设计洪水标准重现期为50年,最大洪峰流量290m3/s,校核洪水标准重现期为1000年,最大洪峰流量531m3/s。 输水工程由输水管道、蓄水池、交叉建筑物等组成。输水管道总长130.515km,干管长98.98km,支管长31.535km,其中支干管双管并行,长11.542km;支管两条,均为双管并行,一条支线至国网****公司****电厂),长度为10.61km,****工业园区,长度为9.383km。管道设计输水流量为1.95m3/s。主干管末端设了1座210万m3事故备用蓄水池。输水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管道为3级 |
| 实际水库坝基开挖中,因河床基础满足坝底施工要求,坝基挖深减小,故最大坝高较环评阶段减小;实际支线管道采用双管并行方式,管道长度增加,输水管道长度较环评阶段增加了11%。不属于重大变动。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事故状态下输水管道内尾水排放量及去向,蓄水池容积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规范施工活动范围,车辆、机械应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严禁随意行驶、碾压植被,严格控制对生态环境的扰动范围,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树木和灌木进行合理移植。落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工程弃料、建筑和生活垃圾要定点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具体处置地点、处置方式要征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拟建坝址断面水质属Ⅲ类水质,施工期废水、废渣严禁向河道排放,生活污水要排入纳污池。施工过程中油类、化学品等污染物严禁进入水体,含有害物质的化学物品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切实保护好水环境功能现状。工程区应树立警示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樵采和毁坏植被及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前料场、渣场、临时生产生活区的表土要予以保留,工程完毕后对施工迹地进行平整,撒播草籽恢复植被。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工程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为保护工程所在河段水域功能,工程区域不得新增废(污)水排放源。白杨河引水工程在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需采取措施下泄生态基流,在运营期要保证下泄不小于0.76m3/s的生态基流。在每年5月上旬,通过运行调度制造“人工洪水”,洪水持续时间、洪峰流量、总水量都要达到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开展长期水生生态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工程运行期河段水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一旦发现不良影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间定期进行了环保宣传,严格控制车辆、机械行驶路线;施工期间定期进行了环保宣传,严格控制车辆、机械行驶路线;施工占地范围内已采取合理移植措施。施工现场工程弃料、建筑垃圾均清除完毕,无环境遗留问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收集设施,定期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填埋场,未见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未排入河道。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絮凝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用于洒水降尘。工程区设立了警示牌及宣传牌,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破坏植物的情况。根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取料场、弃渣场、临时生产生活区已采取土地平整、播撒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制定了《**白杨河引水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经调查,工程区域未新增污水排放源。已安装生态流量计,根据生态流量记录表可知,2025年5月-6月下泄生态基流大于0.76m3/s。根据调查可知,建设单位已在2024年5月8号-14日制造一次人工洪水,洪峰流量为108.41m3/s,洪水持续时间为7d,洪水总水量6556.81万m3。 |
| 因成本、鱼类增殖站管理要求较高等原因,运营前期鱼类增殖放流的培育方式变更,由建设增殖放流站、自主培育鱼苗方式变更为委托鱼苗培育,培育的数量及种类不变;结合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开挖土方部分堆置于输水管道作业区,剩余弃方数量减少,运至弃渣场。减少了实际弃渣场数量及占地;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土方合理调配及优化设计,对取料场数量及位置进行了优化,减少了实际料场数量及占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白杨河为跨地区河流,应按照流域水**利用规划要求,建立统一的流域管理机构,以实现水**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因白杨河流域跨域兵团和地方区域,暂未建立统一的流域管理机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已监测 |
| 1 | 自然水流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 | 已监测 |
| 1 | 设置垃圾桶,定期运至****填埋场 | 生活区设置了垃圾桶,定期由**赛****公司拉运,已签订垃圾清运合同 |
| 1 | 白杨河引水工程在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需采取措施下泄生态基流,在运营期要保证下泄不小于0.76m3/s的生态基流;在每年5月上旬,通过运行调度制造“人工洪水”,洪水持续时间、洪峰流量、总水量都要达到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开展长期水生生态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工程运行期河段水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一旦发现不良影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 已安装生态流量计,根据生态流量记录表可知,2025年5月-6月下泄生态基流大于0.76m3/s。根据调查可知,建设单位已在2024年5月8号-14日制造一次人工洪水,洪峰流量为108.41m3/s,洪水持续时间为7d,洪水总水量6556.81万m3 |
| 1 |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工程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为保护工程所在河段水域功能,工程区域不得新增废(污)水排放源 | 制定了《**白杨河引水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经调查,工程区域未新增污水排放源。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对料场区采取土地平整,施工期间保留表土,施工完毕后对料场迹地进行恢复植被;对渣场采取排水、土地平整,施工期间保留表土,施工完毕对渣场进行恢复植被;临时生产生活区进行土地平整,施工完毕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道路区主要采取挖窄深边沟限制施工车辆随意行走,施工前保留表土,施工完毕后撒播草籽和在永久道路旁种植乔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工程临时占地平整、清理和植被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期设计实施完成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实施起到了显著的防治水土流失作用,水土保持六项指标达到了方案设计的各项指标要求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