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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区犇利养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犇利养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大坡乡耕德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设计生产能力: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泌乳牛舍2栋、64位并列式挤奶厅1栋,改造旧牛舍为产房、犊牛舍、后备牛和病牛舍,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完善防疫、生活配套和改造TMR饲料加工车间;二期工程**5栋泌乳牛舍、青贮窖一座,其余辅助设施、生活办公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均依托一期工程已建设施;三期工程**泌乳牛舍9栋,青年牛舍1栋,综合牛舍1栋,配套建粪污收集池和发酵区、干粪棚,废水处理依托一期、****处理站。
实际生产能力:一期工程奶牛存栏量 600头/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一期**泌乳牛舍2 栋、64 位并列式挤奶厅1栋,改造旧牛舍为产房、牛舍、后备牛和病牛舍,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完善防疫、生活配套和改造TMR 饲料加工车间。
联系人:保总
联系电话:136****76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