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50829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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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环境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8
****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829
时间:2025-08-28 18:09
****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829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年产鞋底100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5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5.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鞋底1000万双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5号

(4)建设性质:**

(5)总投资:3000万元

(6)用地情况:租赁厂房建筑面积9129.17m2

(7)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鞋底1000万双

(8)劳动定员:拟聘职工180人,均不住厂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本项目为租赁建筑,无新基建,因此本报告仅对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及晋****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晋****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尾水执行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模压成型废气、开炼废气、上处理剂及其烘干废气、贴合废气、照射废气、烘干废气、硫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配料废气、打粗废气(以颗粒物计),密炼废气(以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计),喷油墨废气、烘干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颗粒物计);恶臭(以硫化氢、臭气浓度计)以及锅炉废气(以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计)。

项目将生产车间做好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同时,配料废气、密炼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1-1)处理后,喷油墨废气集中收集经水喷淋塔(TA001-2)处理后,与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模压成型、照射废气、烘干废气、上处理剂、贴合废气一同经过“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1-3)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工程经验分析,项目收集效率为80%,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喷淋塔除尘效率为80%,“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处理效率为95%。锅炉废气由1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限值及其2024年修改单要求、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相关限值最严标准;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相关限值最严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5-85dB(A)之间。项目运营时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废次品产生量约为3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0.347t/a,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液体原辅料使用后会产生废空桶,废空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数量约为572个/a,拟采用防渗漏胶袋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有机废气的处理设施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使用的吸附剂为活性炭,需定期(每三年)更换以确保处理效果,产生量约为5.7t/3a,废吸附剂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分类代码为900-039-49,拟采用防渗漏胶袋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RB冷却水每三个月更换一次,每年产生的RB冷却废水为4.096t,危废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7-0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7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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