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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现将《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陈凯/137****7880
邮箱:****@163.com
编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马千茹/152****7529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