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9907737/202508-00018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 **** | 生成日期:2025-08-26 | |
| 合发改投资,2025,763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桥路(北二环路—清源路)等四个项目立项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高桥路(北二环路-清源路)等4个项目立项的请示》(庐重建管〔2025〕21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我市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原则同意高桥路(北二环路—清源路)、**路(北二环路—清源路)、花家湖路(兰花路—**路)和姜万郢路(北二环路—共青路)四个项目立项,开展前期工作。
二、拟建的四个项目均位于**区,其中高桥路(北二环路—清源路)全长约566米,规划红线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北二环路—清源路)全长约450米,规划红线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花家湖路(兰花路—**路)全长约685米,规划红线宽15-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姜万郢路(北二环路—共青路)全长约814米,规划红线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建设主要内容:道路、排水与管线综合、10KV及110KV供电排管(土建)、杆线迁改、交通、绿化、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加强方案的设计比选和论证,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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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二环路—清源路):2506-340100-04-01-347142
花家湖路(兰花路—**路):2506-340100-04-01-790385
姜万郢路(北二环路—共青路):2506-340100-04-01-65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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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