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期)

审批
广东-广州-越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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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改革局关于**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办公室:
《关于申请审批**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贵单位委托****对《**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440104-04-05-142884)。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辖内早期地坑道(除**山公园坑道及**岗部分)。能进人的坑道采取管道灌注泡沫混凝土分层回填方式,不能进人坑道将采用地面定位、钻孔注浆的方式,将泡沫混凝土灌注到上述区域早期地坑道内,以“最小干预”为原则,进行报废回填整治。不改变坑道原有结构布局,整治后仅需对现存出入口周边地面进行平整修复,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4012.65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51.16万元,其中:工程费4075.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6.01万元、预备费450.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同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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