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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委托****完成了**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第七期农民统**置房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于2025年8月28日在**县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第七期农民统**置房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第七期农民统**置房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第七期农民统**置房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5日,验收报告及鉴定书详见附件。
备案机关:****水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157****5835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135****7883
单位地址:**县二环路东一段239号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玺****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180****5933
单位地址:**省**市**区蜀西路74号1幢9楼9093、9094号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玺****公司
监测单位: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