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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第27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该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书面承诺,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1个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5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
投诉电话:0933-****596
特别提醒:请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但尚未申请办理的单位,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我们将以最快速度办理退还业务,助力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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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