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科技园危废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 2025年9月3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75 传真:0917-****575
通讯地址:**市****酒厂****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编:721300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 1 | ****科技园危废库项目 | **市****科技园区**市华隆****公司院内 | **** | 该项目租赁**市华隆****公司总占地1070m2的现有两间库房作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防风、防雨等改造建设,库房内部进行分区隔离并配备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26大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用,形成年收贮23240吨危险废物的建设规模.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HW08类有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废酸类危废暂存期间产生的酸性废气(HCl)、非正常工况电池破损废气(硫酸雾)以及污泥类危险废物贮存期间产生的少量恶臭。项目HW08储罐区在储罐上方设置收集管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酸性废气(硫酸雾及HCl)通过密闭贮存间+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内中和处理,再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营期污泥类危险废物贮存期间产生的恶臭量较少,无组织排放于贮存间内,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市华隆****公司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陈****公司****处理厂);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