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充电桩运营服务管理项目采购公告(重新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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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电桩运营服务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重新公告)

时间:2025-08-28


********研究院)对充电桩运营服务管理项目进行采购。现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充电桩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二、预算金额(收入类):≧2万元(管理费形式)

三、采购内容:

(一)、运营管理内容

********停车场设置的35套充电桩设备(其中快充7套,功率60KW;慢充28套,功率7KW)。

(二)、运营管理模式

1、投标方负责充电桩设备的运行、巡检、维护、收费,并处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 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维修、软件维护、客户投诉等,如现有设备无法收费,投标方负责进行改造)。

2、充电桩充电实际产生的电费成本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现0.80元/度 ),充电桩电费定价不得超过1.25元/度,电费差额部分由招标方和投标方按比例分配,分配比例 1:9 。****医院电表计量为准,投标方每6个月向招标方支付实际产生电费,并按比例支付电费差额。合同期如遇电费调整的,则按实际调整,充电桩电费定价同步调整。

(三)、运营管理期限

合同期限为3年,自 2025年 10月 1日起至 2028年 9 月 30日止。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招标方提供已有充电桩供投标方运营管理,并对投标方的运营管理提出要求。

(2)招标方有权监督投标方协议履行情况,保障充电桩安全正常使用。

(3)鉴于招标方的公益性质,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无理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4)招标方对充电桩在运营管理期间的使用风险不承任何担法律责任,但可为投标方对设备的管理提供必要的方便。

(5)招标方有权调整充电桩的位置,投标方有义务配合完成调整。

2、投标方的权利与义务

(1)投标方有权利向充电桩使用用户收取费用,同时负责现有设备软、硬件的改造。

(2)投标方负责充电桩软硬件的运行、维护、维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启用前,投标方应将投保的意外险保单复印件交给招标方备案,且投标方须每年连续投保并连续在招标方备案。

(4)投标方开通24小时*365天客服电话,如果在使用人充电过程中,发生需要赴现场处理的纠纷情况的,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赴现场通知后,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

(5)投标方在运营期内应按规范对充电桩进行日常维护,如因充电桩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由投标方承担所有责任。

(五)、协议终止

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天通知对方,违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公告起止时间:

从2025年08月28日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1日 时00分,各供应商请在公告时间之内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02日11时0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6号楼2楼220室 (封印并盖红章)****5978,缪老师。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文件资料:(一正二副)

(1)有效报价清单(加盖红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资质文件及过往业绩等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名称:********研究院)

地址:**市**区古翠路234号

联系方式(项目询问):李先生 198****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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