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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卫生计生****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发〔2017〕2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验符****医疗机构名单
二、****医疗机构名单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 2日)。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医政医管科(**省**市**县**东路102号一楼108室) 电话:0537-****334 ****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