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铝矾厂升级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县铝矾厂: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县铝矾厂升级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和铝字〔202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县铝矾厂升级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县铝矾厂升级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县铝矾厂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县李阳镇上丰村。******厅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铝士矿、硬质耐火粘士矿、****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面积0.6560km2。和****管理局为该项目出具了备案证(项目代码:****),生产规模为30万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装载机、挖掘机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该项目处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7.8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东部大部分被第四系黄土层覆盖,西部沟谷地段及两侧基岩出露,奥陶系灰岩呈半裸露和隐伏状态。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为约695m-708m,本项目批采标高1440-1340m,矿山开采不带压,不会对奥陶系岩溶地下水产生直接影响。矿山开采对露天采场范围内的地表径流和地下水补径排条件有局部影响,但不会对娘子关泉域水**造成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掏清,不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项目剥离废土石全部送至排土场填埋,对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须做好截洪沟、导水沟、排洪渠等防洪防护措施,排水应循环利用。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业主应对项目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沉淀池、旱厕、生活污水收集池、垃圾堆放处、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县铝矾厂升级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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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