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殡仪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发〔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市**县泗孟乡钦能村纳英屯绿兰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17分29.86 秒,北纬24度30分19.08秒。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3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38平方米。项目拟建设业务楼、悼念楼、遗体冷藏库、火化车间、后勤管理楼、附属殡****停车场、园林绿化建设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44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噪声等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综合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覆盖、规范处理建筑垃圾和弃土、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建好挡土墙和排水沟,弃土要及时清运和回填,不得随意堆放。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降低建筑噪声污染。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火化设备焚烧遗体产生的烟气G1、遗物祭品焚烧产生的烟气G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G3,火化烟气处理系统工艺采用急冷塔+除酸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081-2015)后经15m高烟囱排放;遗物焚烧炉配置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急冷塔+除酸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081-2015)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污水站采用封闭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使用除臭剂且四周加强绿化,利用除臭方式与植被的吸附作用减少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的产生,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运营期产生的****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场地内绿化用水,或公墓区绿化用水与景观用水,不外排。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遗体处置废物、生活垃圾、污泥、焚烧炉炉渣、烟气处置废活性炭,遗体处置废物、烟气处置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灰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污泥经石灰消毒封装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减振等降低噪声污染。
四、****政府承诺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代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442,通讯地址:**县**镇五峰路二巷40号,****,邮编:547499。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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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