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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办公室****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10号)的有关规定,****政府于2025年8月15日对**县都康乡饮用天然泉水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单位进行招标公告,并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乡领导班子会议对报名的相关单位进行讨论,会议议定“**县都康乡饮用天然泉水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编制单位为“****公司”。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天(即2025年8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乡或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政府网(http://www.****.cn)。
实施单位:****;
联系电话:0771-****007;
地 点:**县都康乡**街091号;
监督部门:****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771-****305。
****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