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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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新区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新一代****基地项目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新区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新一代****基地项目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新区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新一代****基地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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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2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中明确代理费支付时间,内容为“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依据,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6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如实际收费金额低于6000元时,按6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类似项目业绩明确“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监理业绩,每有一项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5分,最多3个业绩得分,最高得4分”。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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