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批复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5-08-29 10:20 | |
| 关于**市冶溪河治理方案的批复 | ||
****水利局:
****总院《关于开展2025年拟治理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水总便函〔2024〕623号)相关要求,长江委对《**市冶溪河治理方案》(下简称《方案》)进行复核,省水利厅对修改完善后的治理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基本同意审查意见。根据省厅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冶溪河为皖河支流,发源于**县冶溪镇境内,干流流经**县的冶溪镇,进入**县百里镇,先后与店前河、安乐河汇合,****水库。干流长度38km,流域总面积209km2。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河道下切严重,影响涉河基础设施、供水安全;局部河道岸坡坍塌严重,缺少必要的护砌措施;水利信息化基础薄弱。为保障流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质量发展,编制冶溪河治理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规划治理河段范围,冶溪河河长38km,有防洪任务未安排治理河长17.73km,已通过其他项目资**排治理河长8.45km,《方案》规划治理河长9.28km。
三、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冶溪镇、百里镇镇区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村庄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防洪治理方案,以堤防加固及岸坡整治为主。
五、原则同意投资匡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方案》匡算工程总投资15683.19万元,其中防洪工程投资15553.46万元。原则同意资金筹措与防洪工程实施安排意见,超出国家补助范围的投资由你县筹措解决。
六、《关于**市**县冶溪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水许可〔2023〕35号)已于2023年9月15日印发,下阶段请你局按照本次批复的意见对冶溪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我局备案。
七、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在执行方案过程中,****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紧完善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项目法人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工程监理制度,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全有效。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