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君欣景花园(永泰园、居安园、馨和园)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及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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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园、居安园、馨和园)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及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花园(**园、居安园、馨和园)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及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花园(**园、居安园、馨和园)小区于2010年5月开始陆续建成入住,共有住宅幢数67栋,住宅单元数186个,住房13633套。因小区建设时,未规划专门的非机动车保管场地,目前居民出行多以电动车为主,随着小区居住人口的增加,现非机动车存量约为7011辆(**园3000辆、居安园2111辆、馨和园1900辆)。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现需改造非机动车停放点,共计改造58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园18个点、居安园20个点、馨和园20个点),改造完成后可初步解决约4011辆电动车停放,3000辆非机动车充充电桩及停放,合计解决约7011辆停放。其中:

(1)**园(约解决2000辆停放、1000辆充电及停放,合计3000辆);

(2)居安园(约解决1111辆停放、1000辆充电及停放,合计2111辆);

(3)馨和园(约解决900辆停放、1000辆充电及停放,合计1900辆)。

2.2服务地点:****花园(**园、居安园、馨和园)小区。

2.3招标控制价(拦标价):

(1)投标人第1年按充电服务费及电费实际收入的65%收取管理服务费(含税),投标报价应≤65%。

(2)投标人第2年按充电服务费及电费实际收入的55%收取管理服务费(含税),投标报价应≤55%。

(3)投标人第3年按充电服务费及电费实际收入的45%收取管理服务费(含税),投标报价应≤45%。

(4)投标人第4年按充电服务费及电费实际收入的35%收取管理服务费(含税),投标报价应≤35%。

(5)投标人第5年按充电服务费及电费实际收入的35%收取管理服务费(含税),投标报价应≤35%。

2.4招标范围:以管理服务分成比例的方式,招选一家服****花园(**园、居安园、馨和园)小区内指定地点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及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

(1)由中标人全额出资对本项目指定地点进行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改造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中标人应负责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按时支付管理人员工资、处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投诉、零星绿化带改造恢复等工作,退场后不得恶意损坏,来装去留;

(3)改造完成后由中标人提供非机动车充电服务(充电服务费0.25元/小时进行收取,不包含电费);

(4)招标人负责部分临时机动车车位选取及充电桩产生的电费支出,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改造;

(5)招标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5施工主要内容:

(1)**园13处(1042平方米)、居安园19处(1882平方米)、馨和园11处(961.50平方米),合计41处3885.5平方米绿化灌木进行移植并进行硬化,硬化后改造成非机动车停放点,安装充电桩1611台(**园360台、居安园816台、馨和园435台);

(2)**园3处(1839.4平方米)、居安园4处(810平方米)、馨和园1处(105平方米)草格砖路面安装充电桩760台(**园546台、居安园184台、馨和园30台);

(3)**园4处(832平方米)、馨和园6处(609平方米)路面安装电桩629台(**园94台、馨和园535台)。

2.6服务期限:

(1)改造施工工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管理服务期限:5年,自改造施工完工后全部设备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2.7服务质量:

(1)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需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等,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规章等,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因改造而引发任何人员或财产安全等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3企业信誉: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cn/index.html)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相关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至****(******广场A座9楼913室)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售后不退。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场A座9楼902室)。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s://www./)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前卫街道润城第二大道7栋

联 系 人:吕工

联系电话:0871-****36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A座9楼913室

联 系 人:和可钦、王洋洋、苏洋

电 话:0871-****4071、136****8005、159****2440

9、监督部门

本****公司纪检监察室、招标合同部对招标程序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71-****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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