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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
| 标 题 | 337省道**段改扩建工程 | ||
| 文 号 | 苏政地(2025)24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2025〕245号
****政府关于337省道**段改扩建
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337省道**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宁政发〔2025〕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区**街道,**区横溪街道、**街道、汤山街道、**街道、湖熟街道、禄口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28.7013公顷(耕地43.2473公顷)、未利用地1.01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8989公顷(耕地1.02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5年8月1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局
**** 202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