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兴安岭-漠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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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8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526

通讯地址:**市**吉镇34区

邮编:1653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学扩建项目

**省**地区**市潮林路16****学校院内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地区**市潮林路16****学校院内,项目行业类别属于P8331普通初中教育、P8334普通高中教育,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实验室废水主要为实验过程用水(配制溶液用水及实验反应过程中用水)及化学实验后的器皿清洗废水。本项目实验过程纯水用量为0.008t/d,0.32t/a。实验过程用水一部分蒸发掉、一部分进入实验废液,蒸发量约为10%,则实验过程废水为0.288t/a,作为实验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大气的污染影响

****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的实验试剂主要为酒精等;无机废气的实验试剂主要为盐酸、硫酸、浓氨水等,由于暑假原因,学校不运营,无法对废气进行检测,现有工程挥发率选取100%。因此,根据试剂用量本项目氯化氢的产生量为0.0472kg/a,硫酸雾的产生量为0.0734kg/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544kg/a,氨的产生量为0.0364kg/a。现有工程未对废气进行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

3、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现有教职工97人、学生共计876人,年在校202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8.273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3456t/a,集中收集于实验废液桶中,交由教育局统一处置;废化学试剂以及化学品废弃容器产生量约为0.016t/a,集中收集,交由教育局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固****实验室****实验室在教学、研究等过程产生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等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0.008t/a。实验室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随生活垃圾一起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