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2025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全县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加快推进2025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35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际,现决定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若干,参与****服务中心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提升
项目资金使用环节:**农机停放库、农机维修保养库、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设备(农机装备需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外)等。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按实际金额40%进行补助。
项目时间安排:2025年9月--2026年10月
项目规划布局:以**镇区域为重点,辐射芦阳街道、思延镇、飞仙关镇等坝区乡镇。
项目主要服务产业及环节:针对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进行服务。
二、申报对象
已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且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营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有市场竞争力,服务农户能力强,且信誉良好,愿意承担本项目实施。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用地证明
(四)其它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公场所图片、银行账号)等。
四、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请于2025年9月8日18时前,向****递交由村镇签署意见的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用地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2.初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确定参加项目评审的申报主体名单。
3.评审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审批和备案。县****财政局****县政府审批后,报****财政局备案,****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5.项目实施。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省市县审核备案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实施。
6.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
7.拨付资金。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8.后期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2.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报名地点:****农经站;
联系人:杨淀,联系电话:133****4951
附件:1.2025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体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