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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1MA31TEFEX4 | 建设单位法人:高振伟 |
| 赵俊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西****工业园区钢铁产业园) |
| **龙钢智能化钢铁工业4.0定制化生产示范项目 (炼铁、炼钢、发电部分)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西****工业园区钢铁产业园) |
| 经度:117.36086 纬度: 25.3602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23 |
| 闽环评审〔202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0 |
| 312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81MA31TEFEX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3********1562167 | 验收监测单位:**九五****公司 |
| 913********120220A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2025-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5-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网站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阶段验收产能为铁水120.286万吨/年、粗钢121万吨/年、发电640GWh/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阶段验收产能为铁水120.286万吨/年、粗钢121万吨/年、发电640GWh/年。 |
| 煤气发电由65MW发电机组变更为80MW发电机组,为二期规划做准备。现阶段煤气生产量与环评一致,因此发电量未发生变化,未导致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新增,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煤气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煤气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阶段验收涉及的环评批复要求为: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备料工序:卸料废气、混料槽废气、煤仓及焦炭仓废气、转运除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 (2)炼铁工序:高炉矿焦槽槽上布料、槽下筛分配料、原煤贮运、煤粉制备及干燥、喷吹罐卸压、粉仓废气均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铸铁机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去除;高炉煤气采用“重力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分子材料吸附系统”精脱硫;高炉热风炉采用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作为燃料+低氮燃烧工艺。 (3)炼钢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采用LHG干法除尘装置处理,炼钢散状料和铁合金料转运及上料废气、转炉二次烟气(含吹氩喂丝站废气)、三次烟气(含铁水预处理废气)、LF精炼炉及加料系统、钢渣破碎磁选废气均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转炉钢渣处理辊压破碎废气(含铸铁机废气)采用湿电除尘工艺。 (4)65MW煤气发电工序:采用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作为燃料+SCR脱硝处理。 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需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其中部分设备的烟气还应按照****生态环境局确认的要求,执行严于超低排放限值标准:高炉热风炉烟气烟气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0毫克/立方米,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毫克/立方米)。上述限值作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日常环境监督执法的依据。 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应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高炉矿焦槽、高炉出铁场、转炉二次及三次烟气、煤气发电机组排气筒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料场出入口、高炉矿槽和炉顶区域、炼钢车间顶部等易产尘点,应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运输道路两侧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建立全厂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集中控制系统,记录所有无组织排放源附近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监测数据。 在炼铁车间外50m、炼钢车间外50m、原料场外50m以及煤气柜单元外450m范围等的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在上述环境防护区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在符合报告书要求的环境防护距离的同时,还应符合相关卫生防护要求。 2.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完善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全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输送污水压力管道尽量采用地上敷设,雨水口设置自动切断阀。加强铊污染控制,应选用低铊原料,并加强对矿石原料和生产废料铊成分的检测分析,建立涉铊原料和涉铊废料台账。强化雨水口水质监控,对雨水排放口按环评要求实施水质在线监测和铊含量的定期监测,并****水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跟踪监测。 项目向河流取用水,要按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控制取水规模,确保下游流域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及农业等用水需求。 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加强对周边农用地土壤和村庄地下水环境的跟踪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全部综合利用。各工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烧结系统综合利用;钢渣处理车间处理后的渣钢回用于炼钢车间;高炉煤气精脱硫的废脱硫剂、废除尘布袋(高炉煤气除尘除外)由厂家回收。生活污水处里设施的污泥、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废油漆桶及废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废弃除尘布袋以及高炉瓦斯灰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应按照危废管理。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声降噪,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确保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6.环境风险防范。加强项目本质安全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煤气的存储、输送和使用区域设置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地下式环境事故应急池、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确保事故废水的有效输送和收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雨(污)水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放总口等环境风险设施、防控环节,须设置切换阀并与事故应急池连通,确保事故应急处置。 废水不外排。项目投产前,完成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及配套导流系统建设,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要与本项目事故池实现互联互通。 制定突发环境****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预案衔接,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7.环境监测。制定并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自行监测计划,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加强预测预警预报,监测数据异常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落实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气筒自动监控设施和遂****监测站以及雨水排放口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并做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工作。项目建成并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及时开展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并将评估****生态环境局。 8.环境管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时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9.碳排放管理。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要求,并衔接落实我省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和后续有关区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强化节能降耗、优化减污措施,确保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严格控制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预留增设碳减排措施的空间和接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槽前转运站除尘系统(高炉配套)采用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进行除尘,由一根H=35m排气筒DA006排放。 高炉矿焦槽废气配套1台折叠滤筒除尘器进行除尘,由一根H=36m排气筒DA014排放;喷煤废气(原煤贮运、煤粉制备及干燥、喷吹罐卸压、粉仓废气)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进行除尘,由一根H=48m排气筒DA015排放;铸铁机废气与转炉二次烟气合并处理、排放;高炉煤气采用“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分子材料吸附系统”除尘脱硫,然后进入净煤气总管;热风炉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由一根H=80m排气筒DA016集中排放;排气筒DA014、DA017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转炉一次烟气经1套LT干法静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H=80m排气筒DA019排放。转炉二次烟气(含铸铁机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H=40m排气筒DA020排放;转炉三次烟气经2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H=40m排气筒DA021~DA022排放;LF精炼炉及加料系统废气(含炼钢散状料和铁合金料转运及上料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处理后由1根H=40m排气筒DA036排放;钢渣处理辊压破碎废气经1套湿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H=40m排气筒DA023排放;排气筒DA020~DA022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煤气发电机组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作为燃料,配套1套“SCR”处理设施,由一根H=80m排气筒DA018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范围内排气筒DA006、DA014~DA017、DA019~DA023、DA036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除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其他主要污染源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200mg/m3);其中热风炉烟气排气筒DA016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进一步满足****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更严格限值标准(NOx≤80mg/m3)。炼铁、炼钢车间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低于《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8.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高炉矿焦槽废气排气筒DA014、出铁场废气排气筒DA017、转炉二次烟气及三次烟气排气筒DA020~DA022、煤气发电废气排气筒DA018均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龙钢公司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运输道路两侧设有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并****中心,通过**龙钢智慧调度平台实时视频监控各产污工序(包含高炉矿槽和炉顶区域、炼钢车间顶部等易产尘点)、物流运输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报告书要求的环境防护距离且符合相关卫生防护要求。 2.废水: 厂区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排水系统,设备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无法直接回用的循环系统废水通过提****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各车间内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生产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再排入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全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全厂设有3个雨水排放口,均设切换闸阀,确保事故状态下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进场原料均有检测并建立台账,****铁矿石,并进行原料、生产废料铊成分的检测,建立了涉铊原料和涉铊废料台账。 雨水排放口建设在线监测和铊含量的定期监测;根据《2025年05月**市水环境质量月报》****水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类别为Ⅱ类。 项目****水利局同意。 3.土壤和地下水: (1)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分区防渗。炼铁浊环水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已按照要求完成地面防渗,铺设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腐地面;炼铁净循环系统、炼钢净循环系统等一般防渗区已使用抗渗钢筋混凝土进行浇筑(面层中掺水泥基防水剂);其余简单防渗区地面均硬化处理。 (2)制定了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定期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配备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已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有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4.固废: 钢渣、精炼渣、各工序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烧结系统综合利用;钢渣处理车间处理后的渣钢回用于炼钢车间;高炉水渣、含铁量低的尾渣外售;高炉煤气精脱硫的废脱硫剂、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废除尘布袋(除高炉煤气除尘工序)拟在产生前与有资质单位签署委托处置协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废油漆桶及废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收集、贮存,废油漆桶及废油桶委托**深投****公司处置,废机油委托**县鑫辉润****公司处置。高炉煤气废弃除尘布袋和高炉瓦斯灰暂未产生,在危险特性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 5.噪声: 厂区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已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环境风险: 全厂共布设了347个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厂界布设了1个一氧化碳报警仪;建设有2个总容积约22179m3初期雨水池(原料场旁6968m3、厂区北侧制氧站旁15211m3),2个总容积约28339m3****处理站14850m3、厂区北侧制氧站旁13489m3),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能确保事故废水的有效输送和收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氨水罐区围堰、雨(污)水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放总口等环境风险设施、防控环节,设置有切换阀并与事故应急池连通。 园区配套设有一座容积约2000m3的事故应急池,通****联通,若废水未在厂内截留,随着联通管流出厂外,在应急状态下,****园区应急池。 公司已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50881-2025-001-M)。公司已配备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配备了相应的应急防范设施、储备了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并开展自行环境监测。运营期污染源监测内容包含废气、噪声地下水、土壤等,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7.环境监测: 遂林村已****监测站;雨水排放口目前完成了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公司****设计院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目前预评估已开展,现场整改完成后,预计11月份提交中钢协。 8.环境管理: 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期委****设计院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公司及时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公众投诉。 9.碳排放管理: 公司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降碳的政策、意见,强化节能降耗、优化减污措施,确保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严格控制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公司预留增设碳减排措施的空间和接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
| 实际建设中,①高炉炼铁工序:1)铸铁机室粉尘变更为与转炉二次烟气共用一套除尘系统;2)高炉矿槽废气排气筒由35m增高至36m;高炉出铁场废气排气筒由35m增高至36m;喷煤废气排气筒由35m增高至48m;②炼钢工序:1)转炉二次烟气与转炉三次烟气通过各自的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同1根排气筒排放,变更为转炉二次烟气与转炉三次烟气分开排放。2)转炉三次烟气由1套除尘系统(风量43.2万m3/h)变更为2套除尘系统(风量2×80万m3/h);3)散状料和铁合金料转运及上料废气与LF精炼炉合并排放,排气筒高度由35m增高至4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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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6.065 | 161.7 | 0 | 0 | 36.065 | 36.065 | / |
| 0 | 53.508 | 392.01 | 0 | 0 | 53.508 | 53.508 | / |
| 0 | 35.826 | 419.284 | 0 | 0 | 35.826 | 35.82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1)炼铁废水: ①炼铁工段净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约80m3/h,****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②炼铁工段浊环水排水经一座2755m3(29m×19m×5m)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炼钢废水: ①炼钢工段软水和净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水量约30m3/h,****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3)煤气发电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 ****处理站冲渣回用水池的挥发酚、总氰化物、总锌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 回用,不外排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各车间内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 无 | |
| 3 | 初期雨水处理措施 | 回用,不外排 | 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收集,汇入厂区2个总容积22179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原料场边6968m3、厂区北侧15211m3),****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 无 |
| 1 | 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热风炉氮氧化物还应按照****生态环境局确认的要求执行严于超低排放限值标准(80mg/m3)。 | (1)原料场: ①高炉配套槽前转运站配备密闭罩和袋式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处理后的废气由H=35m排气筒DA006排放; (2)炼铁: ①高炉矿焦槽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进行除尘,由一根H=36m排气筒DA014排放。DA014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②喷煤废气(原煤贮运、煤粉制备及干燥、喷吹罐卸压、粉仓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进行除尘,由一根H=48m排气筒DA015排放; ③热风炉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作为燃料+低氮燃烧工艺,烟气由一根H=80m烟囱DA016集中排放; ④高炉煤气采用精脱硫技术及“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分子材料吸附系统”除尘脱硫,然后进入净煤气总管; ⑤出铁场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经处理后废气由一根H=36m排气筒DA017排放。DA017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3)炼钢: ①转炉一次烟气经1套LT干法静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H=80m排气筒DA019排放; ②转炉二次烟气(含铸铁机室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处理后由1根H=40m排气筒DA020排放。DA020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③转炉三次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处理后由2根H=40m排气筒DA021、DA022排放。DA021、DA022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④LF精炼炉及加料系统废气(含炼钢散状料和铁合金料转运及上料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处理后由1根H=40m排气筒DA036排放; ⑤钢渣处理辊压破碎废气设置1套湿电除尘,经处理后由1根H=40m排气筒DA023排放; (4)煤气发电: ①煤气发电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作为燃料,尾气经SCR脱硝后由H=80m排气筒DA018排放;DA018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 槽前转运站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6 、高炉矿焦槽废气排气筒DA014 、喷煤废气(原煤贮运、煤粉制备及干燥、喷吹罐卸压、粉仓废气)排气筒DA015 、出铁场排气筒DA017 、转炉一次烟气排气筒DA019 、转炉二次烟气排气筒(含铸铁机废气)DA020、转炉三次烟气排气筒DA021和DA022 、LF精炼炉及加料系统废气(含炼钢散状料和铁合金料转运及上料废气)排气筒DA036、钢渣处理辊压破碎废气排气筒DA023 的颗粒物;热风炉烟气排气筒DA016 、煤气发电废气排气筒DA018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 2 |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 炼铁、炼钢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8mg/m3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1)炼铁工序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A.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等原燃料不落地,临时贮存依托已验收原料场(封闭)。 B.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煤等大宗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同时对车辆运输的粉料采取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 C.矿槽上移动卸料车采用移动风口通风槽、槽下振动给料器、振动筛、称量斗、运输机转运点等工位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 D.高炉炉顶设置上料除尘系统;高炉出铁平台封闭; E.铁沟、渣沟、流嘴(或罐位)等产尘点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 F.高炉出铁口、铁水罐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 G.带式输送机受料点设置双层密闭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 H.高炉的除尘灰、返矿实施物料密闭式气力输送,多个气力输送系统的整体智慧管控调度。 (2)炼钢工序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A.散状料采用封闭料场(仓、棚、库),散状料转运卸料点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 B.炼钢车间整体为钢结构封闭式,配置三次除尘装置,主要对扩散到厂房内的细微粉尘进行高效除尘,炼钢车间无可见烟尘外逸; C.实际生产中未设置混铁、扒渣等工艺,不产生粉尘,倒罐、铁水预处理点位已设置集气罩; D.转炉采取挡火门密闭,设置炉前和炉后集气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且转炉车间设置屋顶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 E. 钢包精炼炉等精炼装置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高效袋式除尘设施; F. 废钢外购,厂内不进行废钢切割; H. 钢渣堆存过程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 G. 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至集中仓,采用真空吸排罐车运输。 | 炼铁、炼钢车间外颗粒物、厂界颗粒物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采用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厂房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 |
| 1 |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一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全部综合利用。钢渣、精炼渣、铸余渣、氧化铁皮、各工序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烧结系统综合利用;钢渣处理车间处理后的渣钢回用于炼钢车间;高炉水渣、含铁量低的尾渣外售;高炉煤气精脱硫的废脱硫剂、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废除尘布袋(除高炉煤气除尘工序)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废油漆桶及废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废弃除尘布袋和高炉瓦斯灰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应按照危废管理。 | (1)一般工业固废 高炉水渣送水渣车间(外委**市****公司运营)处理。 废脱硫吸附剂送回销售单位回收后再生利用; 高炉矿槽、原煤贮运及煤粉制备、出铁场、转炉等工序产生的除尘灰送烧结工序配料综合利用; 精炼炉钢渣送钢渣车间(外委**市****公司运营)处理; 废坯、切头、切尾返回炼钢车间重炼。 除尘布袋(除高炉煤气除尘外)由生产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 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暂存100m2危废贮存库,委托**县鑫辉润****公司处置。 废油漆桶及废油桶(类别:HW08,代码:900-249-08),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的可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豁免范围为“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企业将机油用尽后产生的一部分空桶用于盛装废机油,暂存100m2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转移时与废机油一并拉走处置;其余多出的空桶作为废油桶,与废油漆桶一并暂存100m2危废贮存库,送炼钢车间炼钢重新利用。 (3)其他 高炉瓦斯灰、高炉煤气除尘布袋为待鉴定废物,验收期间按危废进行管理。高炉瓦斯灰暂存在除尘灰仓,交**市鑫鑫****公司处置;高炉煤气除尘布袋暂存在100m2危废贮存库,拟在产生前与有资质单位签署委托处置协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加强项目本质安全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煤气、氨水和天然气的存储、输送和使用区域设置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地下式环境事故应急池、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确保事故废水的有效输送和收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氨水罐区围堰、雨(污)水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放总口等环境风险设施、防控环节,须设置切换阀并与事故应急池连通,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废水不外排。项目投产前,完成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及配套导流系统建设,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要与本项目事故池实现互联互通。 制定突发环境****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预案衔接,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全厂共布设了347个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厂界布设了1个一氧化碳报警仪;建设有2个总容积约22179m3初期雨水池(原料场旁6968m3、厂区北侧制氧站旁15211m3),2个总容积约28339m3****处理站14850m3、厂区北侧制氧站旁13489m3),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能确保事故废水的有效输送和收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氨水罐区围堰、雨(污)水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放总口等环境风险设施、防控环节,设置有切换阀并与事故应急池连通。 园区配套设有一座容积约2000m3的事故应急池,通****联通,若废水未在厂内截留,随着联通管流出厂外,在应急状态下,****园区应急池。 公司已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50881-2025-001-M)。公司已配备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配备了相应的应急防范设施、储备了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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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园钢铁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礤头自然村,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礤头自然村已完成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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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华润****公司按承诺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并将****公司、华****公司的颗粒物削减量用于本项目;保障并指导建设单位在**市内购买获取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排污权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华****公司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龙钢公司于2024年6****交易中心购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指标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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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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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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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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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