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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1MA13P4CX55 | 建设单位法人:魏章斌 |
| 魏章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 |
| **自治区******浩特镇****额鲁特东**侧中凯大厦1楼商铺 |
| **自治区阿左旗巴润别立**音朝格****二矿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巴润别立镇 |
| 经度:105.64176 纬度: 38.180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8 |
| 阿环审〔202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4-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36.76 |
| 8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1MA13P4CX5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蒙环****公司 |
| 911********284549T | 验收监测单位:**国安****公司 |
| 911********785722R | 竣工时间:2023-07-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forum.ph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润别立**音朝格图嘎查,矿权范围内包括两个采区,其中一采区坐标为东经105°4026.36",38°10'45.78",面积0.0421km,开采标高为1432m~1398m;二采区坐标为东经105°38°27.28",北纬38°10°55.57",面积0.1309km,分为东采坑、西采坑,开采标高为1491m~1428m;两采区开采方式均为山坡型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项目年开采、加工建筑用砂岩碎石25×104m,服务年限为10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砂岩碎石。二采区东采坑作为首采区,其后依次开采二采区西采坑、一采区,二采区开采结束后,生产、环保设备搬至一采区继续使用。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1#工业广场、废石堆场、1#办公生活区、危废暂存库及改造场内道路、场外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供热工程(空气能热泵),其余2#工业广场、2#办公生活区、供电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已建工程,环保工程主要含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处理、噪声治理、生态恢复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5万元,占总投资的20.14%。 | 实际建设情况:一采区不进行开采。二采区坐标为东经105°38°27.28",北纬38°10°55.57",面积0.1309km,分为东采坑、西采坑,开采标高为1491m~1428m;开采方式为山坡型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项目年开采、加工建筑用砂岩碎石25×104m3,服务年限为10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砂岩碎石。现1#工业广场、1#废石堆场、危废暂存库、道路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2#办公生活区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936.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占总投资的9.45%。 |
| 矿山在设计二采区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根据企业意愿,基建期间修建运输道路至二采区东侧1478水平、1468水平,道路开拓完成后,首先对1478m标高以上岩体进行基建削顶,削顶后在1478m水平布置穿孔平台,穿孔平台规格为60m×25m;在1468m水平开拓铲装平台,装矿平台规格46m×31m;平台能够满足设备作业要求及下步生产要求。设计工作线垂直于矿体走向布置,台阶推进方向自东向西,故开采标高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采前对矿山进行清表,清理的剥离表土规范堆置于废石堆场,用于闭矿期进行生 态恢复。剥离工作完成后进行开采作业,矿山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多段微差爆破工作方 式,开采出矿石通****广场,工业广场设置 1 条生产线,矿石通过汽车拉 运至储料斗,储料斗容积为 60m3 ,储料斗内矿石通过直线给料机进入颚式破碎机进行 粗破,粗破后矿石进入进入中转仓,随后通过皮带输送机进入圆锥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 二次破碎后矿石进入进入振动筛分机进行一次筛分,得到规格为 2-3cm 、3-7cm 石料, ****广场内,大于 7cm矿石通过回料皮带返回中转仓重新进入圆锥破碎机再 次破碎。一次筛分后石料进入整形机细碎、整形,整形后石料输送至振动筛分机进行二 次筛分,筛分规格为 0-0.5cm 、0.5- 1cm 、1-2cm 、2-3cm(整形)的石料,0-0.5cm 石料进入全封闭料库堆存,最终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前对矿山进行清表,清理的剥离表土规范堆置于废石堆场,用于闭矿期进行生态恢复。剥离工作完成后进行开采作业,矿山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多段微差爆破工作方式,开采出矿石通****广场,工业广场设置1条生产线,矿石通过汽车拉运至储料斗,储料斗容积为60m3,储料斗内矿石通过给料机进入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粗破后矿石进入中转仓,随后通过皮带输送机进入圆锥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二次破碎后矿石进入振动筛分机进行一次筛分,得到规格为2-3cm****广场内;大于7cm矿石通过回料皮带返回中转仓重新进入圆锥破碎机再次破碎。一次筛分后,3-7cm矿石进入道砟工序,整形后规格为3.1-6.3cm,直接堆存;小于3.1cm石料通过回料皮带返回一次筛分工段,小于2cm进入整形机细碎、整形,整形后石料输送至振动筛分机进行二次筛分,筛分规格为0-0.5cm、0.5-1cm、1-2cm、2-3cm(整形)的石料,0-0.5cm石料进入全封闭料库堆存,最终外售。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湿式凿岩,采区工作面洒水抑尘;爆破工作前应对工作面进行洒水,确保工作面湿润,爆破完成后及时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项目产品根据规格分区堆存,0-0.5cm石料堆存于全封闭料库,工业广场、废石堆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加盖篷布,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加强洒水抑尘。破碎、筛分、整形设备及皮带输送机均采取全封闭措施,进出料口安装喷雾抑尘装置,产尘点上方安装集气罩,矿石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矿坑涌水产生,大气降水经采坑周围防洪堤坝、排水沟及地形自然排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清掏物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经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并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的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剥离物需规范堆置于废石堆场,剥离表土与废石分区堆存,废石堆场采取洒水、压实等抑尘措施;根据开采进度,剥离废石用于采坑垫坡回填,剥离表土用做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灰暂存于全封闭料库,定期拉运外售至商砼站用于生产商品砼。生活垃圾全部统一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生产期间采取边采边治的原则,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开发利用设计开采,注意边坡角,对露天采坑边坡实施监测措施,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根据开采进度,****广场、办公生活区的建筑物,****广场、办公生活区、废石堆场及厂区道路进行覆土平整,并以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确保不低于现有植被盖度水平。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采用湿式凿岩,采区工作面进行了洒水抑尘;爆破工作前对工作面进行了洒水,爆破完成后做到及时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项目产品根据规格分区堆存,0-0.5cm石料堆存于全封闭料库,工业广场、废石堆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加盖篷布,加强对道路的维护,采用洒水抑尘。破碎、筛分、整形设备及皮带输送机均采取全封闭措施,进料口安装了雾炮机,产尘点上方安装了集气罩,矿石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采坑周围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排入办公生活区已有旱厕,定期清掏,清掏物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三、选用了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隔声措施、保持路面完整、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和运输时间,夜间禁止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四、废机油经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利用2#办公生活区原有12m2油品库房改建为危废暂存库,采用砖混结构,涂刷环氧树脂防腐层,铺设HDPE防渗膜。剥离物规范堆置于废石堆场,剥离表土与废石分区堆存,废石堆场采取洒水、压实等抑尘措施;根据现场踏勘,产生的极少量废石已用于道路铺设;采区剥离物用于垫坡。除尘器收集灰暂存于全封闭料库,定期拉运外售至商砼站用于生产商品砼。生活垃圾全部统一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五、生产期间采取边采边治的原则,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开发利用设计开采,注意边坡角,对露天采坑边坡实施监测措施,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 |
| 由于职工人数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少,未建设化粪池,依托办公生活区已建旱厕;由**变为利用2#办公生活区原有12m2油品库房改建为危废暂存库,采用砖混结构,涂刷环氧树脂防腐层,铺设HDPE防渗膜,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阶段变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石堆场占地面积3000m2;场内道路:对原有乡村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场内道路总长度为5000m,路面为碎石路面,路面宽度6m;场外道路:对现有乡村道路进行改造,改造后道路长度5.1km,与风电场修建连接,改造后路面为碎石路面,路面宽度为6m。 | 实际建设情况:废石堆场占地面积1000m2;场内道路:对原有乡村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场内道路总长度为3500m,路面为碎石路面,路面宽度6m;场外道路:对现有乡村道路进行改造,改造后道路长度2800m,路面宽度为6m。 |
| 项目剥离物、废石产生量较少,废石堆场占地面积减小;一采区不进行开采,采区内道路不进行建设,场内道路长度变短;设计阶段产品主要运往**,现产品主要运往**方向,因此进场道路发生变化,进厂道路长度变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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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除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除尘设施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9.8mg/m3 |
| 1 | 减振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筛分机等高噪声固定设备安装减振基座 | ****工厂厂界外1m处的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5dB(A),项目**边界外1m处的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5dB(A) |
| 1 | 废机油经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并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的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剥离物需规范堆置于废石堆场,剥离表土与废石分区堆存,废石堆场采取洒水、压实等抑尘措施;根据开采进度,剥离废石用于采坑垫坡回填,剥离表土用做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灰暂存于全封闭料库,定期拉运外售至商砼站用于生产商品砼。生活垃圾全部统一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定期拉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极少量废石已用于道路铺设;采区剥离物用于垫坡。除尘系统收集灰暂存于全封闭料库,定期拉运至商砼站用于生产商品砼。截至验收,暂时未产生废机油。本项目利用2#办公生活区原有12m2油品库房改建为危废暂存库,采用砖混结构,涂刷环氧树脂防腐层,铺设HDPE防渗膜。运行期间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1 | 生产期间采取边采边治的原则,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开发利用设计开采,注意边坡角,对露天采坑边坡实施监测措施,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根据开采进度,****广场、办公生活区的建筑物,****广场、办公生活区、废石堆场及厂区道路进行覆土平整,并以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确保不低于现有植被盖度水平。 | 生产期间采取边采边治的原则,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开发利用设计开采,注意边坡角,对露天采坑边坡实施监测措施,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 |
| 已建磅房,位于一采区西南侧,占地面积17.65m2,磅秤基础已建;位于一采区西南612m处,占地面积1244.46m2,生活区设置有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建磅房,位于一采区西南侧,占地面积17.65m2,磅秤基础已建;为已建办公生活区,位于二采区东南2500m处,占地面积1244.46m2,生活区设置有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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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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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现有爆破后矿石、表土及废石堆存不规范等环境问题完成整治之前,不得动工开展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踏勘,已对现有问题进行整改,对现有废石堆存进行了清理,场地进行了平整,并修整了边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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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