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29日受理****年收集、贮存、中转10000吨废矿物油小微收集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5年8月29日受理****年收集、贮存、中转10000吨废矿物油小微收集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台环建(三)示[2025]39号 | ****年收集、贮存、中转10000吨废矿物油小微收集项目 | **县沿海工业城浦坝港镇雁汀路28号 | **** | 企业租用******公司位于**县沿海工业城浦坝港镇雁汀路28号现有车间建设本项目。企业拟建设满足项目所需要的危废堆场,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收集、暂存、中转10000吨废矿物油的生产能力。项目服务范围为**市全域,且只进行收集、贮存及中转,不进行任何处置利用。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气: 油罐废气密闭收集;暂存区顶部设置若干个集气口,该区域整体集气呈微负压,经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 项目应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切不可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内进行。加强车辆管理,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甚至鸣号,并设置慢速标志,要求做到车辆进出厂区及在厂区内实行慢速行驶。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抹**把、废包装桶、清洗废液、罐底油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项目危废暂存库进行贮存,并与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各类危废收集、贮存及转运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