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保障厅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5〕136 号)文件精神,经单位报送、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学院****基地建设项目,****工作室申****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556。
****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