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落实“雨露计划”学生资助政策,决定对**区2025年秋季学期**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含监测)对象就读中职和全日制高职学生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在**区19个乡镇、街道《**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
(二)补助对象。2025年秋季学期,接受高职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及中****中专、技工院校、职业高中)。就读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函授、网络教育和非职业本科学生,不在“雨露计划”资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2500元/人次/学期;****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2000元/人次/学期,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1500元/人次/学期。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预计在9月30日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发放时间据实际情况而定,以后批次参照第一批次实施流程在12月30日前完成申报,过时视为放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对象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原件一份;
4.学生本人**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特别提示:①如因本人无**省社会保障卡或因卡功能挂失、冻结、未激活等情况,****中心和银行处理,否则无法兑付;②资助资金只能兑付学生**省社会保障卡)
四、申报地点及流程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持申请材料(**区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对象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省社会保障卡复****社区)进行申报。
五、注意事项
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在申报时间内务必主动申请,不主动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申请表上相关信息填写字迹要工整,信息要真实、准确、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助资格。
此公告
附件:1. **区2025年秋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对象申请表
2. 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
**** ****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