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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北侧地块进行****-幼儿教学综合楼(二)项目建设。具体规划指标及总平图方案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图方****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6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对建设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
通讯地址:**市**区**路******局。联系电话:0599-****405。
附图:项目总平面图
******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