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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局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8月11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城****处理场地下水污染源头治理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居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填埋场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采用“地下水污染阻隔-修复一体化”方案。修建阻隔系统:包括垂直阻隔墙约45000平方米(1500米×40米深),帷幕灌浆75000米,钻机钻岩石层帷幕灌浆孔75000米。进行ISCO(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注射井钻井80座,深度30米,Φ200mm;灌注过硫酸钠药剂480吨。建设电解催化降解系统:集水井一座、调节池一座、移动式一体化设备、电控设备、场地平整及绿化等。可渗透反应墙(PRB)系统:开挖槽体约2000立方米,ZVI填料150吨,锰砂100吨,硫自养填料80立方米,以及在线监测设备6套。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155.77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