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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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询价函

**县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询价函

****公司:

为降****政府赔偿风险,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县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请贵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提交书面报价文件。

一、保险内容:1.在****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和****登记中心为服务相对人(服务对象)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业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工作人员故意犯罪行为给服务相对人(服务对象)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2.在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和追溯期间内,**县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前的前身机构的工作人员为服务相对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登记业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工作人员故赔偿责任。

二、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及追溯期间内,********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工作人员故意犯罪行为而发生的保险事故,当事人在保险期间和追溯期间内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相关规定或有效法律文书确定应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2.相关规定为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地方性法规。3.****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解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决定书等。

三、责任限额:年度累计赔偿(甲方)限额RMB8,000,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4,000,000元,每次事故诉讼赔偿(诉讼代理费等)限额RMB2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RMB1,000元(如遇到赔偿事故时,每次事故甲方仅承担RMB1,000元,剩余事故金额由乙方全部赔付)。

四、项目限价:3万元/年

五、采购期限:三年。保险协议一年一签。

六、相关要求:1.收到邀请的供应商,请按本次邀标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报价单。2.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3.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4.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七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5.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标书代写

联系人:谢飞 联系电话:182****6425

联系地址:**县**镇**西路1****中心三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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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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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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