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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申请“盛厦东郡小区”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实地踏勘,****民政局意见,现批复如下:
****公司建****办事处焦庄社区文化**侧、廖源路东侧、****侧占地面积902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97.41平方米,主出入口位于廖源路的住宅区命名为“盛厦东郡小区”。地名罗马字母拼写:shèng shàdōngjùn Xiǎoqū。
上述地名命名后,即为标准地名。请你公司规范使用标准地名,不得随意更改,并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 **** | 文 号|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8-28 09:35:00 |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 有效 | 文件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