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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97727F | 建设单位法人:逯炜 |
| 逯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 |
| 外购碎石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 |
| 经度:114.62768 纬度: 41.87645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7 |
| 张行审立字〔2023〕5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997727F001Y |
| 2025-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 |
| 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99772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997727F | 验收监测单位:**冀美****公司 |
| 911********968291H | 竣工时间:2025-05-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31vlZNg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废碎石16万吨进行加工,年产石子12万吨、石粉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废碎石8万吨进行加工,年产石子6万吨、石粉2万吨。 |
| 受市场等相关因素影响,两条生产线中一条不再建设,建设的生产线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粗破 项目废石经鄂式破碎机进行简单粗破,将粒径较大的石头物料破碎成粒径相对较小的石块。 (2)细破 原料经鄂式破碎机破碎后的产物进入锤式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将石料破碎更细,以满足不同建设阶段对石子规格的要求; (3)筛分 经锤式破碎机破碎后的石子粒径大小不等,破碎后的石料经震动分级筛进行筛分,粒径>1.3cm的碎石经传送带输送再次进入锤式破碎机经行破碎;震动分级筛筛分出来的粒径在0.5-1.3cm 的为产品石子;震动分级筛筛分出来的粒径在<0.5cm 的为产品石粉;筛分出的产品在生产车间储存,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粗破 项目废石经鄂式破碎机进行简单粗破,将粒径较大的石头物料破碎成粒径相对较小的石块。 (2)细破 原料经鄂式破碎机破碎后的产物进入锤式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将石料破碎更细,以满足不同建设阶段对石子规格的要求; (3)筛分 经锤式破碎机破碎后的石子粒径大小不等,破碎后的石料经震动分级筛进行筛分,粒径>1.3cm的碎石经传送带输送再次进入锤式破碎机经行破碎;震动分级筛筛分出来的粒径在0.5-1.3cm 的为产品石子;震动分级筛筛分出来的粒径在<0.5cm 的为产品石粉;筛分出的产品在生产车间储存,外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须统一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项目生产使用无需用热,不得**燃煤设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须经有效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各自1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物料存储、运输和生产作业须在密闭厂房内,原料、产品堆存须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 2352—2016)要求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优化生产场区布局,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生产设备,振动大的设备须加装减振机座及隔音设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除尘灰、石子须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机油桶须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理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危险废弃物的储存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须统一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项目生产使用无需用热,不得**燃煤设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须经有效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各自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物料存储、运输和生产作业须在密闭厂房内,原料、产品堆存须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 2352—2016)要求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优化生产场区布局,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生产设备,振动大的设备须加装减振机座及隔音设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除尘灰、石子须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机油桶须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理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危险废弃物的储存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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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5007 | 7200 | 0 | 0 | 5007 | 50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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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19 | 3.665 | 0 | 0 | 0.119 | 0.1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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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实际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 | 根据检测结果,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6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为0.026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 |
| 2 | 无组织控制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①原料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既可防止物料的散落,又可防止扬尘的产生。 ②产品堆放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屋顶设置喷淋抑尘,可有效防止装卸、堆存、装载机上料时产生扬尘污染。 ③项目皮带运输机上方加皮带盖密封,且皮带运输机安置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 | 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1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mg/m3。 |
| 1 | 封闭生产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采取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及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 | 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
| 1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使用原包装桶收集后,加盖密封保存,暂存危废间,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使用原包装桶收集后,加盖密封保存,暂存危废间,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铺设1m厚黏土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要求。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地面采取三合土铺底,上铺10—15cm厚的水泥进行硬化处理,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 |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铺设1m厚黏土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要求。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地面采取三合土铺底,上铺10—15cm厚的水泥进行硬化处理,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项目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了必要的环境应急处置物资,建立了应急处置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5月9日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130723-2025-01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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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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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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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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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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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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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